第110节
胃,入口是不可能的。他甚至连这里的酒都不想喝。
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如果不能钟鸣鼎食,他为权力付出那么多,也就没了很大一部分意义。
忽尔巴见庞琦执意不肯动筷子,也不介意,吃得怡然自得,颇有谈性地道:
“庞公是贵人,张某可不同。我来的那地方没什么好东西吃,基本上除了肉就是肉,一年到头也很难见到正经蔬菜,普通人家若能喝上茶,那就是顶天的享受。
“一壶茶水,我们会喝七八道,等到茶叶完全没了味道,我们还会将茶叶吃掉。
“还是燕平城好啊,繁花似锦真不是说说而已。一桌子菜,能有五六种颜色,一种肉食,能做出七八个花样,哪怕不喜欢这些,还有各式各样的糕点。
“这里的酒也好,没有一点儿异味,喝酒的时候还能听听音律,吟几首诗词——虽然我不大听得懂,但身处其中,还是有飘飘欲仙之感。”
忽尔巴说得兴致勃勃,庞琦听得不屑一顾。在他眼中,忽尔巴就是个土包子罢了,粗鄙、胸无点墨,没有才学,毫不文雅,毫无层次,跟野兽差不多。
若非利益有勾结,他根本不可能降尊纡贵,跟对方坐同一张桌子,听对方胡扯这些。
据忽尔巴之前自我介绍,他祖上是猎户,打小就在山中狩猎,所以虽然身在穷乡僻壤,但靠着出众的技艺,倒是不缺肉吃。
这样的人竟然能得贵人赏识,混成苍鹰帮帮主,实在是命好到了极点。
一命二运三风水,四积阴德五读书。人到中年的庞琦洞悉世事,很清楚人生在世,什么好都不如命好。
他如果是家主嫡子,不是小妾所生,现在也不必活得这么辛苦。
但也仅此而已,在庞琦眼中,忽尔巴一辈子也不可能成为贵族,到死都是个乡巴佬,骨头渣子都是粗的。所以在忽尔巴面前,庞琦一向自觉优越感十足。
不大想听忽尔巴说这些闲话的庞琦,再度左右看了看,打量店里的陈设与门外的街巷。
这饭铺实在是鄙陋,有些疙瘩角落里的陈年灰尘都没打扫干净,柜台上也黑一块红一块,不知道是什么污秽,看得他直犯恶心。
旁边角落桌子前的一个壮年汉子,一看就是底层百姓,不是农夫就是苦力,这不仅是因为对方的衣衫粗制滥造,那副面相那种神态,就是个苦哈哈的庄稼汉。
敦厚,朴实,内敛,也必定鄙陋、愚蠢。
辛劳的生活,倒是让他肌肉不少,身材不错。
也是个饭量大的,吃空了三个面碗,还在吃第四碗。
注意到庞琦的目光,忽尔巴呵呵一笑,“素面吃得再多,也扛不住饿,他需要一点肉。”说着,竟然招呼柜台后看账本的掌柜,“给他一碗羊肉。不,两碗!”
掌柜虽然不解其意,但也依言照办。
等到羊肉上桌,那个五官普通的汉子犹豫了一下,向忽尔巴抱了抱拳,道了一声谢,没有客气,埋头就吃。
“无用的仁慈。两碗肉还能改变他的命运不成?不过是满足自己施恩时的优越感。”庞琦心中鄙夷,看时辰也差不多了,问忽尔巴道:“我们何时动身?”
忽尔巴夹了一片青菜放进嘴里,“巷子口东面百步之外,就是一品楼的一个重要分舵,根据我们的探查,甚至可能是总舵。
“一品楼跟寻常江湖帮派不同,他们的堂口并没有金碧辉煌,都是些寻常商铺、宅院,不深入进去很难分辨。
“如果是前一种情况,我们已经出动的人手,就足以灭掉一品楼的人。京兆府的衙役只要配合收尾即可。
“如果那里是一品楼的总舵,有很多高手,那就得请庞公出手,与张某合力将对方击破。”
庞琦点了点头,如果这里没有强者,他出手也掉身份。但既然忽尔巴把他约在这里,那就说明彼处有很大可能,就是一品楼总舵所在。
今夜不同于往日,眼下赵氏族人、都尉府府兵,都在跟大理寺的官员,到处查问、捉拿赵氏命案的涉案人等,忙得根本无暇分心他顾,不用担心有人来搅局。
战斗爆发,需要快速结束,京兆府只需要效仿之前都尉府的行为,将这件事定义为江湖械斗,并趁势将一品楼的人捉拿一些归案。
如此,就能将脏水泼到赵氏身上,说一品楼是赵氏扶持的江湖黑帮,专门为非作歹,那么赵氏想渡过眼下这个难关,就不那么容易了。
很快,不远处传来了激斗的喧嚣。
真气激荡似鞭炮声。
此起彼伏的呼喝声犹如雨打芭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