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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王逍遥的尸体多久才会被发现呢?明天会不会有哪个徒步爱好者刚巧路过那片原始森林发现了他?他的身上会留下什么证据吗?

忽地,夏杉杉动了动,窗口照进来的微光落在她雪白的脖子上,照亮她忘记摘下来的银项链。张文华的心猛地一揪,想到会不会其实王逍遥一直把长命锁带在身上?如果带着,那么即便尸体腐烂后才被发现警察也会调查他。

心又开始“砰砰”乱跳,但噩梦还没完,他悄悄下地去客厅吸了一支烟,注意到垃圾桶里散落的带着血迹的棉签。

血液!当时他应该流了不少血,如果这血液恰好残留在王逍遥的拳头上,法医轻易便会化验出他的dna。两者加在一起,足以让警察揪出他这个真凶!

惶恐,忐忑,跟害死李萱源之后很长一段时间的每一个夜晚都一样,他跑到窗前,将窗子完全打开,探出头去,猛吸湿漉漉的空气让自己不至于窒息。

一夜无眠,第二天待夏杉杉去上班之后,他把昨天穿的衣服丢进洗衣机,穿上运动服,伪装成一名徒步爱好者,进入那个他从未想过会去的山谷。

天气很差,阴蒙蒙的,远天不时滚过隐隐的雷声。经过一个小时的寻找,他终于在一处很隐秘的地方看到王逍遥。破碎的王逍遥。

王逍遥在落地前的一刻应该依然在想着自救,所以脑袋没有直接着地,但距离实在太高,四肢和脊骨都断成了几截,左腿的腿骨从皮肉中支出来,残忍可怖,脖子也在冲击力下折断,脑袋以难以想象的角度贴着后背,内脏大概也都摔碎了,积血让肚子鼓胀。

张文华扶着一棵树呕吐了好久,直到食物吐干净,吐出恶苦的胆汁才终于有勇气靠到尸体近前。

王逍遥的衣服被泥土和自己流出的血沾满,有些血液还未完全凝固,呈现出粘稠的暗红色,周身皮肤千疮百孔,这样张文华没办法挑出自己的血迹清理掉,但相应的,法医也不一定能恰好采样到张文华的血液——如果真的留下了血迹的话。

重点还是要找到长命锁。张文华戴上事先准备好的帽子、口罩和手套,以免留下dna和指纹,开始翻找尸体。

还是没有,没有戴着,全身上下只有裤子有两个兜,兜里只有一串钥匙和一把零钱,手机原本应该揣在兜里,但是滚到这里时滑到了兜旁的碎石上。张文华又尝试顺着尸体滚落的轨迹找了一段距离,依旧没有发现。

真是虚惊一场,这货压根儿没拿到长命锁。张文华抹抹额头上的汗,回到尸体旁边,收拾脚印准备离开。

一声闷雷毫无征兆地在头顶炸响,他抬头看看,黑云已经压到大虎山山顶,一场大雨呼之欲出。

大雨是破坏犯罪现场的天然洗涤剂,王逍遥在这座城市没有至亲之人,跟家里关系也不好,有人发现他失踪会是很久以后的事情,发现尸体可能更久,届时没有任何东西能再把他和这个案子联系起来。

张文华庆幸地想着,甚至有点想笑,甚至有点怀疑自己是不是天生的凶手。

他最后瞧一眼尸体,转身离开,刚走两步,身后忽然传来“嗡嗡”的声音,转头看,见王逍遥的手机亮了,再细看,隔着破碎的屏幕可见是一个叫“裘胜”的人打来的。

大概十秒钟之后,电话挂断,屏幕显示出十六个未接来电,片刻后,裘胜又打过来,只响了两声,手机响起电量耗尽的提示音,自动关机了。

第5章 贷款

这个叫“裘胜”的人张文华有些印象,他和王逍遥最开始拍摄段子时裘胜经常过来免费当群众演员,演技很差,但属于“自来熟”的性格,油嘴滑舌,他们互相留了电话号码,不过从来没有联系过。

这个节骨眼上裘胜这么着急找王逍遥干什么?是发现了什么端倪吗?张文华刚刚亮起来的心里又乌云密布。

进一步想,毛骨悚然:裘胜算得上王逍遥的好哥们,勒索的事情会不会是他们一起做的?昨晚王逍遥过来取钱一夜未归,所以裘胜迫切地想知道发生了什么?

张文华觉得以王逍遥的性格这么做的可能性不大,但不代表着没有,如果真是,就意味着裘胜不但知道李萱源的事情,还轻易就能把王逍遥的死引到他身上。他不能赌,也不能坐以待毙,必须想办法不动声色地探一探裘胜的底。

回去的路上,雨下起来了,很大,群山苍茫,风雷阵阵,山谷之中像是有千军万马厮杀,张文华左思右想,想到一个不错的主意,坐进车里拿出手机先拨了一遍王逍遥的电话,接着给裘胜拨了过去——进山之前他担心有什么遗落,所有“零碎”都放在了车里。

张文华深呼吸,缓解掉紧张的情绪,电话接通,他道:“喂,是裘胜哥吗?我是张文华,逍遥哥的朋友,还记得吗?”

裘胜也还是那种自来熟的语气,但隐隐透着着急,“记得记得,文华老弟嘛。怎么忽然想起来给我打电话了?”

“怪我,天天忙,也没说给你们打电话问候问候,近来怎么样,跟逍遥哥联系没?”

“唉呀妈呀,我正找逍遥呢,昨天下午出去到现在没回来,怎么打电话都不接,这会儿还关机了。”裘胜的着急显现出来。

“哎我也是,寻思挺长时间没联系了,今天正好没什么事,请你们吃顿饭聊聊天,给他打电话关机,琢磨着平时你俩走得近,想问问他跟你在一起没。”

“在一起呀!俺俩都在一起住好几年了,天天在一起混,他就这回单独出去没告诉我干啥,结果联系不上了,真是急死个人!”

“不就是一晚上嘛,”张文华语气轻松起来,不是装的,而是裘胜的话意味着裘胜毫不知情,“我俩多少年同学,我太了解他了,想一出是一出,从来不打招呼,你甭着急,说不定一会儿就回去了。他要是回去你让他给我回个电话,咱找个地方坐坐。”

“那……行……”裘胜犹豫着要挂断,但马上又捡起话茬,“哎老弟,逍遥上次跟你联系是什么时候?”

“我想想……能有一个多月了吧……打个电话,犹犹豫豫的什么也没说,不知道是喝多了还是见外了跟我有啥难言之隐。怎么了?”

“唉……”裘胜重重地叹息一声,语气沉下去,“老弟你现在有空没?咱俩见一面,我觉得逍遥好像出事儿了。”

“出事儿?”张文华心里“咯噔”一下,强作镇定问:“他那么大个人,虎背熊腰的,能出什么事儿。”

“他倒是不容易吃亏……但这把好像不太对劲,咱俩见一面吧,你不是要请吃饭吗?我昨晚到现在都没吃饭,咱俩吃饭说。”

市内一家中档餐馆,二楼包间,窗户关着,空调吹着冷风,外面街上车辆如梭,水声和雨声一阵大过一阵。裘胜简单寒暄几句,毫不客气地对着饭菜狼吞虎咽,看样子并不仅仅是饿,还是很久都没吃过像样的饭菜了。

张文华缓慢地吃着,时不时打量一眼对面这个人。裘胜比王逍遥还大一岁,是王逍遥体校的师哥,身材矮壮敦实,皮肤黝黑,眼睛很大,嘴唇很薄,从面相上并不太招人待见,有时候不把自己当外人的秉性尤其讨人厌。几年不见,他没什么变化,只是嘴角和眼眶周围多了些淤伤,不知道怎么弄的。

吃了十分钟,桌上杯盘狼藉,裘胜抹抹嘴上的油,又灌下满满一大杯饮料,把王逍遥近来的事儿一五一十地说了出来。

如张文华所料,那年王逍遥跟他分道扬镳以后一直没找到正经事儿做,偶尔赚点小钱也很快就败坏光了。这也很好理解,王逍遥特别仗义,只要称得上朋友,谁让他请吃饭,他能请起高档酒店绝不会去小饭馆,谁跟他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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