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可那颗饱经摧残与风霜的心,都被美丽的大自然给治愈了。
一路上没见过大熊猫,倒是看见了很多在树上跳跃的小松鼠,一行人直接爬到半山腰,云雾便开始在脚下聚集,放眼望去,远处是一片辽阔的飘渺云海,大山仿佛成了立于海面之上的礁石。
苏景成找了个平坦的地方,支好三脚架,开始拍摄照片。
江可无聊的坐在一块岩石上,从包里找出隔壁大娘给的烧饼夹肉,津津有味的吃了起来。
苏景成那边拍了很久,换了很多地方和角度,看起来还蛮辛苦的。
江可以前一直以为摄影很简单,就是按一下快门的事儿,不过现在近距离观察苏景成工作,就发现这并不是容易。光线、取景、天气等等这些因素都是他们要考虑的,有时候可能会在一个地方拍几百张照片,最终从其中选出一张能登在杂志上的,也难怪他们在这里停留这么久。
就这样,日子慢慢的过去,大概五天左右,江可就习惯了东山村悠闲的生活。
他现在每天的工作就是在苏景成的队伍里打杂,他毕竟是娱乐公司的员工,对摄影和采访都有些了解,经常帮忙举一下反光板或是收音话筒。
进山好几次,江可已经熟悉了那条经常走的山路,知道哪里有干燥安全的山洞,哪里有干净的山泉,大熊猫仍然没能见到,江可还有些遗憾。
他的猫,大黑也迅速的融入了当地的猫群。大黑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城里猫,在回归田园之后,迅速的觉醒了猫的本性,某天在院子里抓到了两只大黑老鼠,获得了村民们的一致好评。
而且大黑这肥硕的体型和油光水滑的毛发,或许在猫的审美里算是个大帅哥,因此它在猫群中也颇为受欢迎,经常有身娇体软的小母猫竖着尾巴在它面前晃。
但很可惜,大黑不为所动,毕竟它已经是一只经历了绝育手术,清心寡欲的太监猫了。
江可完全放松了警惕,他认定陆辞已经找不到他了,于是便开始享受这返璞归真的田园生活,每天去爬爬山,回来喂鸡逗猫遛村口的大黄狗,日子过得别提有多惬意了。
他甚至开始考虑,等这段风波过去之后,他可以想办法在村里买个房子,不但房价便宜,而且环境还很好。虽然交通可能不太便利,但是现在网络这么发达,他可以找份线上的工作。
这天中午,江可站在隔壁大娘院子里,手里拿着一个袋子,熟练的把鸡食洒在地上,周围的公鸡母鸡们都迅速的围了上来,还有一只凶悍的大鹅冲上来咬江可的衣摆。
江可见怪不怪的抓住它的脖子,往旁边一扔,拍拍手打算离开。
就在这时,从院子外面跑进来一个七、八岁的小姑娘,小姑娘扎着两个羊角辫,穿着小花裙子,兴冲冲的跑向江可,嘴里大叫着,“江叔叔,给你花!”
这小姑娘是大娘家的孙女,大概是对外来人感到好奇吧,经常摘些野花送给江可,江可已经习惯了。
他蹲下身,笑着伸出手,“让我看看,是什么花呀?”
一般来说,小姑娘采来的就是些雏菊、酢浆草什么的,都是路边常见的野花,所以当江可看到小姑娘手里那株如同血液一般鲜红的玫瑰时,一下子就愣住了。
小姑娘笑嘻嘻的将玫瑰花塞进江可手里,江可怔怔的看着它,每一片花瓣都舒展又艳丽,花枝上的刺已经被修剪过了,这明显不是从路边摘的,更像是某人精心准备的。
江可喉咙干涩,手指无法控制的发抖,他竭力克制住内心翻涌而来的恐惧,声音低哑的问:“小虹,这花是哪来的?”
天真的小姑娘完全没意识到江可的恐惧,她乖巧的答道:“是一个长得很好看的叔叔给我的,他叫我把花送给你,还让我跟你说,嗯…跟你说……”
“…说什么?”
那句话对一个七岁的幼童来说可能有几个生僻词,很难完全理解,小姑娘想了一会儿,才一板一眼的复述那个男人的话,“他说,很高兴与你在此重逢。”
妥协
傍晚,苏景成结束一天的工作,从外面回来,一进屋就看到江可一动不动的坐在木桌旁,脸色沉郁,浑身笼罩着一股无形的低气压。
桌上放着一支玫瑰花,可能是采摘下来有些久了,花瓣边缘已经开始打蔫,但颜色却如同浸了血一般,愈发的深红。
苏景成稀奇的道:“哪来的花啊,这村子里都开始长野玫瑰了吗?”
江可沉默了一会儿,才缓慢的道:“是陆辞给的。”
“?!”
苏景成手一抖,相机险些没拿住掉到地上,他赶紧走过去,拿起这朵花来翻来覆去仔细看了看,眉头紧锁,“怎么回事,你见到他了?”
江可摇了摇头,“这花是小虹转交给我的,我猜给她花的人就是陆辞,但也不太确定。”
“这么说他人就在村子里?”苏景成忍不住爆了句粗口,“操!都跑到这种天高路远的地方了,怎么还能找过来,真是阴魂不散!”
他坐在凳子上,烦躁的用手抹了把脸,百思不得其解,“不管怎么说,他来的也太快了,才几天啊,就算他查到飞机票的信息,但中途还转了好几趟车,怎么可能这么快就找到你的行踪。”
苏景成话音一顿,忽然意识到了什么,他的眼睛微微睁大了,“江可,除非你身上有定位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