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白无常剧情车
黑无常逆着点亮了冥府之路的灵火,向人间走去。
这位勾魂使者已经记不清自己是第多少次孤身前往人间,孤身完成原本应由黑白无常共同完成的使命。
临行前,他回身侧望,目光幽幽地从地府扫过,似乎要从那看出一道白衣身影来。
这当然是无果而终的。
黑无常敛目,再睁眼时,被冥火摇晃的目光重新沉静下来,又回到似乎万年不变的冷淡。他不再分神,步入连接冥府和人间的界点,专心履行自己的职责。
缉拿鬼魂的事情他做得娴熟而枯燥,日夜重复间似乎没什么不同。
……如果他今天没有看见那场人声鼎沸的演唱会的话。
黑无常原本是来缉拿流窜至此、却命数已尽的逃犯之魂,也没出什么差错。他一手抓着仍在叫嚣怒骂的亡魂,半具身体嵌入墙壁,一个侧目,却望进了一双赤血透亮、宛若宝石的眼。
那是一双他记了多少年、却很久很久没再亲身见过的眼。
黑无常几近怔愣地原地注视着,想:这不是他。
一墙之隔是一个大型演出会场,今天有一个年轻活力的偶像在这表演。隔着偌大的会场,他原本不该看清舞台中央那人的眼睛。只是他背后实时转播的荧幕上,正好切到了他的脸部特写。
下一瞬,摄像又切了远景。
黑无常看着那双红眼远去,想:这为什么不能是他呢?
为了这个问题,他做出了此生最冲动、最鲁莽的一次决定。
他花了一个小时清理掉手上的任务,又返回这里,耐心等到演唱会结束,小偶像离场,然后趁着他落单上厕所的时候,一举擒杀了他。
偶像有活力到唱完一整场演唱会,却似乎又疏于锻炼,脆弱到对黑无常的突袭毫无反击之力。
时年十七、眉眼间尚且存着稚气的青年,就这样昙花一现般地逝去了,戏剧性得像是一场黑色幽默。
黑无常低眸瞧了一眼偶像的尸体,那双眼里仍然保持着生前的惊愕,死不瞑目了;而新现出的亡魂正飘荡在他面前,对着沉默擦拭掉鲜血的他怒骂不止。
黑无常很有耐性地听着,因为理亏没有加以反驳,同时又有些难言的失落:前白从不这样。
前白总是沉着从容,对任何事物都有着极大的温柔包容。
是这样的前白,才叫黑无常孤身而过千百年,不愿再去寻找新的搭档,只是一日日地默默缅怀再不复的旧人。
见小偶像骂累了歇气,黑无常一把拎起他,瞬移至了阎王的办公室里。
正在摸鱼看剧的阎王爷手忙脚乱地收起投影,打哈哈道:“哎呀小黑,你怎么突然来了,也不打声招呼……”
目光落至偶像身上,他神色一凛:“怎么带了个生魂过来?”
生魂是指阳寿未尽的灵魂。阎王身具阴阳眼,无需账簿也能看出灵魂的命数。只是黑无常的业务与生魂无关,他擒生魂来一定是出事了。
阎王一个蹙眉,听见黑无常语气平淡说道:“是我杀的。”
“我按例领罚。”没等阎王反应,他又提出要求,“正好白无常空缺已久,我不想再一个人打两份工了。”
阎王沉默一会,最终只是叹了口气,他摆了摆手:“你滚吧。我和新小白聊聊。”
黑无常知道他同意了,也不多待,略一点头便转身离去。
小偶像跟着黑无常穿越阴阳两界,有些发懵地听完他们的对话,心里大概有了点数,只是他突逢噩耗,再开口时仍带着火气:“你们这算怎么回事?”
“嗯……大概是地府招工吧。”毕竟是自家员工有错在先,阎王说起来不觉有些心虚。
他又急忙找补,从地府员工福利说到当代投胎政策,与其冒着成为飞虫的风险、投去向不定的胎,不如留下成为白无常纵享长生。
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竭力为黑无常的一时冲动做好善后工作。
拿到双倍薪资保证的偶像眯了眯眼,问他:“那杀了我的那位呢?”
“小黑?现在应该在地狱里吧。”阎王并起四指,言辞恳切,“你放心,小黑活杀生人、违纪违例,我们的施刑人员绝对公平公正,不会轻饶了他的。”
偶像有些诧异,又颇为解气地想:活该。
阎王说得不差,留下打工似乎要划算得多——还能找机会对黑无常进行打击报复。
于是英年早逝的小偶像考虑过后,成为了地府新晋白无常,并在经历了为期三天的岗前培训之后,和暂时受完刑的黑无常正式上工。
地狱的刑是直接落在魂体上的,看不出血色伤迹。新白无常看着黑无常那张平静无波的死人脸,有些不爽地啧了一声。
事实上,为了不耽误工作,黑无常申请刑罚分期了。但他没多说什么:“走吧。”
虽然来了个新搭档,但黑无常活做惯了,有时会忘了现在有人和他分工。白无常心里仍对他有隔应,也乐得见他一声不吭地挑大梁,从不出言提醒。
——有时还要得便宜卖乖地刺他两句。
“哈,我偷懒?”又一次被抓包的白无常挑眉,毫不心虚道,“哥不知道啊,我还以为你就乐意干活呢。”
他顿了一下,又心安理得地说:“哥可是被你活杀了,魂体脆弱得很,干不了重活累活。”
这话原本不假。只是黑无常给他弄了保命黄符之后,真实性就有待考证了。相对来说,工作空余都在受刑的某位黑无常,或许更应该休息。
但黑无常看着他那发亮的红眼睛。
除了这一双眼,性格、样貌、声音,一切的一切,都在反反复复地提醒他,白无常和前白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个体。
他只是看着这双眼,沉默地放弃了质问,转身又投入工作之中。
就这样又过三百年。
黑无常已经习惯了和白无常搭档干活、经常被白无常针锋相对、时不时还会被阴一把的日子。
白无常也适应了在地府的生活,工作逐渐熟练,也交了不少的朋友。
能留在地府工作的,大多是生前有德、品行还不错的人或动物——白无常算是个意外——因此白无常和他们相处得还算愉快。总归不会比某个杀人犯碍眼。
只是毕竟是阴曹地府,除了冥火便一片昏暗,色调单一,没什么看头。
因此白无常闲暇格外喜欢去忘川河边。忘川河是汩汩流动的黄水,不论其中承载了多少孤魂野鬼、藏着多少爱恨情仇,也不过是一条腥风扑面的脏水沟罢了。
但忘川河边种满了彼岸花,色泽艳丽、摇曳生姿,映着河岸点起的一簇簇冥火,如梦似幻。
又是一日休假,白无常伙同一个熟识的朋友来岸边赏花、或者说是偷花。借着对方望风的功夫,白无常掐了一株火红的石蒜,顺手收入囊中,再招呼他坐下,仿若无事般在河边聊天说地。
黑无常杀来时看到的这么一幅场景:白无常和身边一人谈笑晏晏,全不复对他的尖刺刻薄。
他身边那人黑无常也认识,是一百多年前刚来当差的小鬼差,拿白无常当前辈看,颇为崇拜,很是迎合了白无常的自恋性子,因此两人很快就熟稔起来。
只是此刻黑无常注意力全然不在他身上。
他目光落在白无常身上:白无常白发白肤白衣,一身纯然的白,唯有眼睛是红的,与他身后的红色花海相映衬。
他冷着脸走上前去:“白无常。”
白无常看见他,不由有些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