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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咕噜──”

除了雨声,季初樱忽然听到了另一个声音,她好奇地寻找来源,发现原来是自己的肚子在叫。

这会儿糗大了!名门淑女竟然发出这种粗鲁的声音,被那小子听到,还不笑死?

季初樱按着肚子,偷偷回望萧扬,却惊奇地发现他从地板上站了起来,而是从容的坐至椅子上,从怀里掏出一个大馒头,一口一口地嚼起来。

难怪他被关、被罚也面不改色,原来是有备而来,本以为他与自己同为难友,但此刻季初樱才发现自己孤立无助,心中的忿恨再次窜起,先前的愧疚已荡然无存。

花厅说大也不算大,封闭的空间内,嚼馒头的声音和肚子饿的声音,一唱一合,相映成趣,彼此都听得真切。

更可恨的是,那小子吃完白馒头还不甘休,再度变戏法一般,从怀里变出一颗果子,大口一啃,那清脆的声音听得季初樱耳朵发痒。

扔掉果核,萧扬抬起头与她目光相触,看见她表情气冲冲的,嘴角扬起一抹浅笑“接着!”他丢过一包东西,不偏不倚,正好砸至她怀里。

“咦?”季初樱瞪大眼,这小子,真乃神仙下凡?扔给她的,居然是一大包牛肉乾!

“我吃饱了,这些给你。”他淡淡的说。

“真的?”季初樱闻了闻,没有馊味,让她放了心,但随即一丝疑惑又起“你怎么知道我们今天会被罚?”

“我哪里会知道。”他无辜地摊开手。

“可是你预先准备了食物。”她嚷嚷道。

萧扬淡淡地看向窗外,过了一会儿,才开口“这是习惯从小到大,我都是有一顿没一顿的,为了不挨饿,遇到食物充足的时候,我就会藏起一些备用,馒头和牛肉乾是午膳时留下的,果子是昨儿在树上摘的,都还很新鲜,大小姐可以放心地吃。”

原来如此,季初樱在这一刹那,心中涌起酸酸疼疼的感觉。

“我刚才打了你你也不计较?”她低下头,小声的问,彷佛在忏悔。

“小的是怕大小姐挨了饿会更没记心。”他竟也是个嘴硬之人“吃饱了,早些背熟礼仪,小的也可以早些离开这儿。”

“放心!”季初樱不觉又动了气“等我吃两口,有了力气,就去背书,不会再连累你受罚。”

她鼓起腮帮,一边奋力往嘴里塞牛肉乾,一边大力拍着胸口帮助下咽,吃得太急,好几次险些呛到。

萧扬忍住笑,想递果子给她,却被她堵气地推开。果子像球一样落至地面,弹跳弓两下,碰出一片蜜汁。

不一会儿,她开口说:“吃饱了!来吧,你翻书,我背诵。”

萧扬无可奈何的摇摇头,暗叹着打开书卷。

“行稽首礼时,拜者必须屈膝跪地,左手按右手,支撑于地面,然后缓缓叩首,头着地后,稽留多时,手在膝前,头在手后。此乃‘九拜’中最重的礼节,一般用于臣子参见君王或祭祖先祖。”

她朗朗背诵,一边念着,一边不顾才吃饱的肚子,躬下身去,逐一演练。

“顿首礼,与稽首礼大同,异者处,在于拜时必须急叩头,其额触地,此举一般用于下对上之敬礼”

或许是因为吃饱后习惯打盹,又或许是因为生气太过消耗体力,也或许是因为练习礼仪太过疲劳,她说话的声音渐渐的弱下去,做了最后一个磕首的动作,身子便趴在地上,再无动静。

萧扬焦急地连忙上前搀扶,翻过那垂着的小脑袋,不由得笑了,她竟然睡着了。

顺手一揽,她的头便搁在他的肩上,散落的青丝拂过他的面庞,萧扬的胸膛微微的起伏。

雨停了,月亮穿过重云,幽蓝朦胧的月光映着季初樱小巧的樱唇,萧扬瞧见了,顿时全身血液逆流,浑身发热。

脑海中随即浮现出冶艳的画面,萧扬晃晃脑子,不让自己乱想,他一窜而起,掀下一张装饰粉墙的斑斓虎皮,铺至地面,将季初樱抱到上边。

她躺得舒服,他也松了一口气。

她大概不记得了,可他却永远无法忘记初见她的情景。

那一天樱花烂漫,他在粉瓣纷飞里,看见一个穿淡红衫子的女孩履舞仙仙般于林中旋转,笑颜、花颜交相辉映,是他从未见过的美丽,他的心不自觉的打下了烙印。

从别人口中得知,那就是归海弦的未过门的妻子。

呵,好遥远的距离,他永远都不可能接近她,只得站在角落里默默观望。有时候他会略施小计,把归海弦从牡丹楼带回她身边,只为了一让她伤心空等;有时候,他会在暗地里送她一份小礼物,搏她寂寞时的倾城一笑。

比如那满树的绢樱。

没错,那偷白绢的贼就是他,至今,他的怀中仍揣着残留的绢花,那是他贴心的秘密。

甘愿为她做一个赴汤蹈火的人,并非单纯迷恋她的美貌,是因为他欠了她一份情。

某一个寒冬的早晨,发热的他以为自己快要去见阎王,然而到马厩欣赏白骏的她,发现了他的不对劲。

“去请大夫!”他听见她对仆人这么说。

“小姐,他没事的,您甭操心。”

她转身就给了那个顶嘴的仆人一鞭子。

“倘若人死了,你出棺材钱?”喝斥的声音扬起。

仆人不敢再多话,连忙找来大夫,并把快晕厥的他移至温暖的厢房。

事后她得到一个恶女的名声,不少仆人都私下议论著“正主子还不至于这样欺负咱们呢!她以为自个儿是谁?”

萧扬始终觉得自己欠她一条命,一条她用自己名声换回的命,虽然对她而言只是举手之劳,做过就忘的小事。

所以当单于淳找他扮演归海弦时,他一口答应了,即使这样做,是欺君犯上,会掉脑袋,他也答应了,因为这让他有机会接近她。

厚而软的虎皮将她的小脸儿焐得通红,他想抚一抚她的凝滑玉肌,但手抬到半空中,还是硬生生的止住。

一行人马如期出了城。

季初樱怀里搋着银票,心里异盘算着,等过了前边的地界,她就开溜。

银两已经到手,还待在这儿做什么?难不成真的跟随这群人到尧国那荒蛮之地,等着真相披露,然后被砍头?她自认没有那么傻!

天色已晚,单于军师吩咐就地搭起帐篷,明儿个早晨再继续前行。

季初樱想着未来的自由生活,兴奋得难以入眠,待众人睡下后,她独自来到溪水畔,寻了块大石坐下,藉着月光摊开地图,仔细研究逃跑路线。

轻哼一支民间小调,看呀看,把一张图看透了,她才打了个呵欠,准备回帐篷就寝。

逃跑也是需要精力的,她得制止自个不停地遐想那即将开张的绣坊,和那划着小船游荡西湖的情景。杭州的湖,有莲吗?她可否撑着如伞的碧绿荷叶,拨弄那清如水的莲子?

踏着石头蹦蹦跳跳的,顺原路返回,季初樱忽然发现湖边多了几只大狗,三三两两地蹲着直盯着她。

狗?这荒郊野外,哪来的狗?

季初樱心里一哆嗉,霎时明白了──那是狼!不幸的,她遇到了一群野狼!

想到书中野狼白牙森森、目光如炬,吞噬人肉的狰狞,她便如同被施了定身法般动弹不得。

突地,一只大掌搭上她的肩,吓得她想狂喊出声,幸好身后的人眼明手快,立即捂住了她的嘴。

“萧萧扬?”顺着月光,看清了那张熟悉的脸,她才松了一口气,但声音仍在颤抖“你、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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