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她告诉自己,没有必要跟一个傻孩子计较,何况,还是一个遗失了往事的孩子。
街头的人群来来往往,数不胜数,但等待她回家的,只有他一个而已。
回去吧。一个声音在脑子里轻诉,让她,不由回头。
平静地迈人刚才还盛满怒气的房间,风吹着纱帘,可以看到窗外幽探的夜,而秦风则在桌上睡着了。
夏绿又好气又好笑,她哭成那样,这家伙,却好意思睡得这么安心!唉,她真是命苦!苞他前世有仇?这辈子,居然这样来整她。
摸摸那不省人事的大脑袋,侧目看到那叠颇为机密的稿纸,的确是机密,因为她要求了好多次,他都不让她看。还说什么没写完之前谁也不准看,捧在怀里如宝贝,好像那真是什么了不得的世界名著,更是傻到家!
忍不住调皮的好奇心,夏绿轻轻抽出他的秘密,半躺到沙发上细细。
看着看着一颗又一颗的泪珠,不经意再次滑落,无声落到稿纸上,漫成一朵朵溢湿的花。
呵,这个傻瓜,难怪害怕给她看,写出这种丢脸的句子,是她也不好意思给别人看。
他怎么这么厚脸皮?怎么这么丢脸,真的好丢脸。
“绿绿!”忽然一声惊喜的叫唤,唤回她的出神。
秦风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抬起脑袋,惶恐地跑过来搂住她颤抖的腰。
“绿绿,你跑到哪里去了?天都黑了我想出去找你,可是,我又不知道到哪里找你,我只好告诉自己快快睡着,一觉醒来就会看到你了,可是,我又睡不着,我想找你经常吃的那种可以让人睡觉的药片来吃,又找不到绿绿,这房子又空又大,好恐怖喔!”惊慌的脑袋搁到她的肩上,浑身抖得比她的腰更厉害。
夏绿捧着他那因为泪痕而形同花脸猫般的大脸,抵住他的额轻笑。“那你后来怎么又睡着了,嗯?”
不用问,一定是哭累了,就睡死了。
“绿绿,你哭了!”秦风忽然像惊奇的哥伦布,指着他发现的新大陆。
“没有啊。”倒霉,来不及擦干,居然被他抓到了,真是有损家长的威仪。
“你你看过我的了?”秦风指着稿纸,又是一个重大发现。
“随便翻翻啦,你没那么小气吧?”她眨眨眼,朝他笑笑。
傻瓜愕然的脸骤然冷凝下来,口气也严肃得吓人。“绿绿,你哭,是不是因为看了它?”
“啊?”夏绿没想到他如此聪明,一愣。
“肯定是!”秦风义愤填膺“绿绿,我不是故意要气你的,如果你不喜欢我写作,以后我就不写了,真的,我可以证明。”
“怎么证明呀?”她逗他。
忽然一个迅猛的举动,引得她惊叫出声,他竟一把夺过稿纸,点嬉打火机;将那犬堆心血扔到地上残酷地焚烧。
“你干什么蠢事!”夏绿慌忙扑上前击,顾不得灼人的热气,将整只手探入火中,抢救被焦黑迅逮吞噬的稿纸。
她虽然不情愿他过于沉迷写作,但这本稿子,这本丢脸的稿子,说什么她也舍不得呀。
“绿你的手”秦风脱下身上衬衫扑灭窜起的火苗,总算救回了佳人的玉掌。“你怎么这么傻呀这么傻”一把抱起她奔往厨房,冲水的时候,他不断呢喃,似乎忘了傻瓜应该是他自己才对。
“可惜,稿子烧掉了一半。”夏绿无所谓手上的伤痛,恋恋不舍地看着那半黑半白的纸张。
“管它,烧了就娆了。”
“不过”夏绿突如其来顽皮地一笑“我可以帮你修补好。”
“咦?”“因为,”她指指自己的脑袋“我记得它,所有的文字,我都记下来了。”
“呃?”
“等等,我来背给你听,”她敛了气息,静静叙述“应该是这样开头的吧,‘她有一头不算美丽的长发,她叫绿,这个名字像一片叶子,夏天的叶子,清爽宜人。从小,周围的人都不断问我是否爱他们,我的母亲、我的女友、我的朋友和我的狗,只有她,从来没问过我。甚至,她对我态度恶劣,有时大声斥责,有时恶拳相向。但是,我最爱的人,却始终是她我记得对吧?嗯?你从哪里抄来这种肉麻的句子?”
“绿绿,你——”秦风十分吃惊。
“很奇怪对不对?我能背下来。”她嘴角诡笑地翘了翘“因为本人别的本事没有,死记硬背却是超拿手的,从前考新闻史,只要开一个晚上的夜车,就能拿九十五分以上喔!”
她投有告诉他,从前他写的剧本,只要看过,她都能默背,还有那些离别日子在报上看到关于他的花边新闻,她也朗一一熟记于心。所以,这些年,他的生活起居、他的习惯、他的一点一滴,她都知晓,存在脑子里,知道他平安,她会觉得安心。
“绿”秦风像是受了感动,眼睛里闪现出正常男人该有的神色,恢复了昔日俊朗的风采,覆身而下,给夏绿唇上一记甜美的轻啄。
“你想做什么坏事?”夏绿看到了他特殊的神色,感觉到他今晚的亲热跟以往有所不同。
“这是做坏事吗?”秦风的嗓音仍是呆呆的“我看到电视上的男人和女人经常这样。”
“这么快就学会了?”她搂住他的脖子取笑。
“唔绿绿,我一直看不太懂,他们这么做是为了什么?”他灼热的吻放过了唇,沿着粉颈一路往下,印下红红紫紫的痕。
久未品尝的激情迅速罩住了她,电流交会中,她紧紧抓住身上厚实的躯体,双脚轻踢,吐露忘却尘世的娇呼。这这个傻瓜,他到底是真傻,还是装傻
“绿,嫁我,嫁我。”低哑的声音气息紊乱的传来。
“嗯。”她狂乱地点了点头。虽然神志涣散,但她知道自己在回答什么。凡是正常的女人都不会愿意嫁给-个一无所有的傻瓜,然而,她却欣悦地点头,可见,跟傻子住得久了,那分痴呆,像是也被传染了吧,呵
情敌相见,本来应该分外眼红。然而,眼前的情景却并非如此,街角某间小小咖啡馆里,三个昔日剑拔弩张的女人,表情倒还算平和。
“喜帖!喜帖!”邱明妍挥舞着手中的大红喜字“夏姐,郑姐;来来来,一人一张,到时记得要赏脸喔!”
那日在超级市场偶遇后,夏绿忘了,邱明妍倒没有食言,居然真的定了这个风和日丽的日子,约了她连同郑傲雪见面。
夏绿接过红帖,礼貌的浅笑。此刻,再次面对邱明妍,已无从前的胆战心惊,大概,风的求婚,使她心中顿添无限勇气。以往的种种已不重要,重要的是,她才是风选定的妻。呵“妻”好久远的名誉,仿佛幽兰的淡香,让人心悦、心安。
而邱明妍钓到名门公子,自然要在众人面前炫耀一番,何况,坐在桌边的两个女人,是她最想炫耀的对象。她的确爱过秦风,许久以前,那个男人的外表、才华、魔鬼般的气质、不羁的个性,让她不得不爱。但她自认是聪明的女人,即使再爱,对方心有所属,她也会知难而退。如今,迈入豪门的脚已踏进一只,不切实际的爱情还有什么好值得留恋的?充其量,借着发帖子的机会,让情敌们观赏观赏她的幸福,填补那分不甘的心。
至于郑傲雪,这几年来事业愈发如日中天,光是广告收入,就赚了几千万,年底还有到好莱坞拍片的机会。一个女人,成绩骄傲至此,谈不谈恋爱也就无所谓了。她不会羡摹邱明妍——钱不是自己的,有什么值得羡慕;也不让自己羡慕夏绿——秦风那个没定性的家伙,跟了他,整日疑神疑鬼,迟早要得心脏病,罢了,罢了,再爱也罢了,她对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