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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极品亚龙

 

所以,至少在安危问题上,方宁大可不必担忧。

总比落入某些疯魔的巫妖,或者被邪恶的亡灵术士肢解解剖的下场好了数千万倍!

不出意外的话,方宁会被捕龙人商行以高价贩卖给大陆上的各大王国,甚至运气好的话,还有可能成为大型拍卖会的重磅商品之一。

因为对于王国而言,方宁这条极品亚龙乃是绝对的香饽饽一个,而一切的缘由,皆是因为龙骑士阶级的存在,才令亚龙种变得如此炙手可热!

龙骑士,乃是各大王国的战略性存在之一,也是各大民间内的常客主角。

无论随便拉来大陆各个阶级的幼年孩童,询问他们最希望成为什么,那么孩子们十之八九,都会铿锵有力地回答:“成为龙骑士!”

而亚龙骑士,同样属于龙骑士这一阶级。

虽然,亚龙骑士无法像巨龙骑士那般,一经诞生便能挤入国家级的核心层次,在地位上离巨龙骑士有着难以弥补的差距。

但是,对亚龙骑士而言,挤入国家的贵族阶级乃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况且巨龙的数量极其稀少,且挑选龙骑士的眼光极其挑剔,更多的时候都是看心情,并且,绝大部分时间,巨龙在挑选龙骑士的时候,那心情都不会太好…

亚龙虽说要低低上一个门槛,可那好歹也是条龙啊!

比之成为巨龙骑士那般缥缈得不切实际的梦想,还是亚龙骑士来得实在一点。

一旦一位平民有朝一日能够成为一位亚龙骑士,那么,获地封爵,便是整个国家对于一位亚龙骑士诞生的褒奖!

这在大陆之上,乃是约定俗成的惯例。

并且,身为极品亚龙,半巨龙一般的存在,有极大希望在成长过程中返祖为巨龙的可能!

骑着方宁成为亚龙骑士,那含金量定然非寻常亚龙所能媲美!

故而,方宁这种亚龙的存在对于一个王国而言是具有特殊意义,希望跻身贵族的平民,在贵族家庭中不受待见的旁系,乃至于渴望更近一步的贵族子弟,都可以依靠方宁实现自己的梦想…

对此,方宁只想回复一句话:哼!想骑小爷,那得问问小爷的獠牙利爪同意否!”

最终,方宁还是被就位于捕龙人商行旁边仅有一墙之隔的王宫派人接走,充分阐述了近水楼台先得月的道理。

并且,偶然间听闻到的“驭龙国”三个字,更是令方宁确定了自己的位置地点。

传闻,驭龙国乃是龙骑士最初的发源地,每一位骑士需要与巨龙或者亚龙在龙神的见证下缔结“苟富贵,勿相忘”之类的精神契约,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龙骑士。

而驭龙国王宫布局的正中央位置,则是龙骑士的诞生地——龙契圣殿。

据王国史料记载。

龙契圣殿于驭龙国建国立业之初便已存在,乃是伟大的龙神降临此地,将龙骑士契约魔法传授当时的驭龙国开国大君,自此,历史上赚得各位审核官们一次次颔首微笑,并得来一个个绝对高于入殿标准的分数,将那本就为数不多的入殿名额通通挤占。

余下的平民子弟,若是囊中的钱财能够赚得审核官们的眉开眼笑,那么问题也不算大。

但若是撇开这些关系条件,全靠自己奋斗的话,除非是天纵奇才,否则还真入不了审核官的眼…

而扎堆的年轻人,有那么一位存在,则是稍显异类。

一身寒酸佣兵常用的劣质制式皮甲,与之娇小的身材相比,皮甲尺码偏大,一看就晓得是从武器店里淘来的二手次货。

一头莹白的发丝中偶尔夹杂着一小束亮银色的发丝,在阳光的照耀下随着微风的拂动而熠熠生辉,宛如素雪裹银缎,极其养眼。

同时,那精致秀气且尚带稚气的五官配以牛奶般白润的肌肤,再搭以婀娜态初显的身材,种种因素聚集起来,足以引来无数觊觎的目光。

特别是在女孩不经意的晃头动作将发丝之下微微泛尖的耳廓显露出来时,那种窥伺的眼神变得更加贪婪。

对于驭龙国的人而言,精灵血统代表着美丽的异域风情,以及别致的吸引力。

全大陆的人类都知道,精灵这种类人生物的颜值无可挑剔,即便是天天抠脚的乡野莽夫的子嗣体内只要掺杂了一丝丝精灵的血统,那么那等容颜都绝不会令人失望!

“啧,早晓得应该把砍材的斧头带上的。”

其实,这位名为金萝丝·阳月的混杂着精灵血统的女孩在前不久也还有一套稍微值点钱的旧式锁子甲,以及一口保养得光洁亮丽的战刀。

但是,为了凑足手中的这袋子孝敬金使得审核官们展颜一笑。

那些金萝丝辛苦打拼赚来的武器装备连同着家中的积蓄一起被塞入了钱袋之中,换来黄澄澄的,足足十枚驭龙国金币。

须知在一家两口年开销不过两金币的平民家庭中,凑足十枚金币何其艰难。

可以说,金萝丝的整个家庭都似被刮刀来回擀过千百遍的干羊皮,再也挤不出丁点儿油水来。

万幸的是,金萝丝拥有一位善解人意的母亲,愿意陪着她一起来一场豪赌,只为了女儿眼中那渺小的希望。

队伍在缓缓向前推进。

这已经是金萝丝]别于胸口左侧,毫光烁烁。

五官立体,英俊朗逸,兼具男性的阳刚与贵族的优雅,放眼整个王国都是少有的俊俏青年,同时也是整个王国的翘楚之辈。

在受到贵妇小姐们欢迎的程度上,足可与大卫王子分庭抗礼!

班杰明·红宝石侯爵,不足十六岁便已承袭侯爵爵位,时至今日,仍旧不满二十岁,不及弱冠之年。

作为红宝石家族的,结果评论区空得连个骂我的人都没有的时候,我就有些感慨啊。最后,亲爱的读者,我爱你们,不要嫌弃咱肉麻哟~

“魂…被动摇了…”

“到底是谁?”

祂自虚空中苏醒,祂的气息令无尽星辰为之颤栗,祂的双眸比之星团辉耀更加璀璨,祂的身躯横亘鸿宇中的万古疆域,无边无际。

细细看去,其项背之上竟有无数比之一个世界都还庞大的生灵在繁衍生息,就连远古时代以体积著称的泰坦比之亦是小巫见大巫。

因为心生感应,祂的目光便随之遥遥望去,这一眼,径直无视物质粒子的阻碍,超越了光芒与时空,直达那一方世界节点。

神灵的意志旋即降临了!

视线之中,一处如小行星群带般悬浮水晶块中,一条如同镶金黑曜石般漂亮的龙类生物正在专心致志地刨挖着水晶内的光源。

“噢?一条混血儿,体内混杂的竟是故友那一族群的血脉,难怪不得喜欢吞噬掉魂,真有趣的孩子,只可惜啊,命不久矣!”

祂感慨了一句,只是一睹,祂便能够推算出那混血儿的大致死期。

祂的血脉与故友的血脉并不是如此好兼容的。

宇宙中每年诞生如此之多的混血儿,绝大部分都是以一种极强的血脉为主宰,弱势的血脉臣服而兼容。

而同层次的血脉力量,就如水火不容般互相排斥,一旦相遇,便只有较出个高下方肯罢休,当然,最多的结果基本都是玉石俱焚。

而只有极少数的天眷宠儿,体内的同层次血脉才能达到一种奇妙的平衡,成为脱颖而出的完美混血儿。

只不过,完美的混血儿少之又少,兼容顶级血脉的混血儿更是少之又少!

至少,那条大嚼着光源的龙类并不在其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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