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0章
幸而霍斯臣的品行非常坚韧,他吃过读书的苦,理论上世间没有什么能吓退他,他吃力地一手带起了整个公司,培养业务骨干,规划发展方向,既主外又管内,忙得不可开交。 吴佩峰也逐渐意识到霍斯臣简直物超所值,而光是用股份与上市与画大饼已不再足够覆盖他为他们的付出,虽然霍斯臣任劳任怨也总有幡然醒悟的一天。
吴佩峰给霍斯臣介绍了贾时雨,本意只是想让他逢场作戏地谈个恋爱,相当于提供一项福利;结果没想到这家伙虽然受过多年国外文化熏陶,骨子里却比大多数人还要保守得多,谈了一段时间后,冲着成家去了。
霍斯臣从小到大,对恋爱的经验趋近于零,他对婚姻的理解无非从原生家庭里看到的——父母都是知识分子,在家中安分守己,没有热烈的感情表达,注重克己守礼,这就是大部分华裔的人生模式。 他的兄长娶了一名亚裔女同学为妻,而他自己在学校里则被当做书呆子对待,同学们视他为没有情调的书呆子,他既不吸大麻也不参与疯狂的派对,甚至没有彻底的喝醉过。 如果说他有喜好,也是书呆子般的喜好,他喜欢《瓦尔登湖》里所描述的世界,只想在那个世界里安静地钓鱼。
他对女性的性感有遐想,但也仅仅止于遐想而已,他的身高、身体水平与容貌都很达标,虽是亚裔,却可以勉强交一下白人女朋友,如果愿意好好整理下自己,有不少人想必愿意与他谈恋爱,但仅仅是恋爱,就像收集卡片一般谈个亚裔男,结婚则需要从长计议。
霍斯臣很有自知之明,心里清楚别人看不上他,最后他选择回国。
回国倒不是为了什么,只因觉得在洛杉矶的社会里,没有他的位置,他更宁愿在熟悉的语言环境与文化氛围里生活。
在他开始念研究所时,有不少同学开始追求他了。 大家纷纷认为霍斯臣是一枚沧海遗珠,同时通过猜测,为他叠上了好几层buff,添加上许多不属于他的词条与人设,霍斯臣啼笑皆非,却对自己过去的挫败只字不提。
他既高又帅,家里也有点小钱,专业学得很好,但同校的女生他都没有看上,他本能地违逆自己兄长,从而抗拒他所有的人生模式,与同学谈恋爱结婚无异于模仿了霍斯廷这个从小到大的成长阴影,想想就让人窒息。
不过有一点好处是,他的自信得到了极大的提升,他沿袭了从前的生活方式,注意健身与读书,偶尔玩电视游戏。 从入学到毕业,再到工作,每个与他相识的人都在给他善意地贴金,称赞他温柔又绅士,礼貌又幽默,连他擅长的游戏也被崇拜,认为他很聪明。 就在大多数人的你一言我一语里,霍斯臣得到了一个闪耀的光环,从前的缺点纷纷转化为优势,让他活成了另一个截然不同的自己。
直到认识贾时雨时,他的自信已抵达顶峰。 后来他才知道贾时雨与她的闺蜜们毕生目标,就是钓一个有钱的金龟婿。
但在当时,霍斯臣简直被贾时雨迷晕了头,她精心包装了自己,扮演成一个家境曾殷实却半途中落的小家碧玉,她极力迎合霍斯臣的喜好,犹如一场拿着假履历的面试。 她为霍斯臣购买了不少昂贵的礼物,为他演奏辛辛苦苦学来的乐器,陪他钓鱼,他钓鱼时她便在旁边为他念卡夫卡的《城堡》。
她的生活很有品味,看得出哪怕父亲破产也努力地维持着自己的生活,并辛辛苦苦地希望自主独立,同时她也很独立,时而巧妙地与他迂回辩论,再假装输给他,顺势吹捧几句,这样的人,霍斯臣怎么不爱?他很愿意在她的身上花钱——反正他赚了钱也没处花。
她的闺蜜早已被吴佩峰始乱终弃,并对她成功泡到了钱多人傻的霍斯臣而嫉妒得牙痒,几次旁侧敲击想暗示这位金龟婿,霍斯臣却完全没听懂,他对社会的险恶毫无认知,哪怕表面上衣冠楚楚一副成功人士的模样,内里的灵魂还是那个未经锤炼的,天真的书呆子。
他与她发生了关系,让他在二十余年的单身生活里,第一次感受到了性的愉悦与美妙,贾时雨便以此为要胁让他对自己负责,霍斯臣想也不想就点了头,顺利得连贾时雨都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听到了什么,导致她事先准备的怀孕逼婚等伎俩完全没用上。
吴佩峰也很意外,他极力劝说霍斯臣,却不敢暴露当初自己的真实意图,然而霍斯臣已经认定了她,他与她在一起的时候感觉很幸福。 他的父母教给他的,关于生活与家庭的理论只有可怜的一句即:婚姻嘛,本来就是如人饮水,冷暖自知,自己过的幸福就行了。
霍斯臣没有意识到“幸福”是有时限的,一个人要得到某一刻的幸福很简单,但要得到长久而持续的幸福就很难了。
就这样他与贾时雨结了婚,很快他的生活就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反转,世间万物大多会自行找补,不需要造物主刻意安排,它们也会互相平衡,当初谈恋爱时有多幸福,婚姻生活就有多痛苦。 贾时雨既不做家务也不会照顾他,更懒得照顾他。 她的态度发生了极大的转变,对他的吹捧与崇拜也在婚后突然结束,就像一幕演到高潮时演员二话不说连躬也不鞠突然就转身下场的戏,导致霍斯臣愣在舞台上,台词扑了个空,尴尬无比。
他尝试着与她沟通,不做家务没关系,他可以请人;希望过什么样的生活?他尽量安排休息时间,陪她去吃喝玩乐,但他渐渐地发现,她在意的不是他的态度,而是她觉得自己受到了欺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