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
这是一篇即兴而写的文,是我初入现实s圈而写的文,林哥的视角就写了短短几天,代入感太强,一夜未眠,清晨时边哭边写,写个文先给我虐到了,流泪战士。
写林哥视角时没有太多的计划,主角名字都没想全。就是于我来说好像切真经历过一样,又像是林哥本人坐在我身边和我倾诉一样,所以我一遍遍反刍一遍遍鼻酸。
所以林哥视角肯定是主视角,视角有限,空白更多,更倾向于我喜欢的现实向。可惜,虽然举旗主攻,但是他们两个好像都没有好过。
我太可恶了,我自我唾弃。
小狗的视角是后面补的,像是补全解释,虽然一不小心写多了,也有些失真,味浓了很多。
已经很尽力地写成记实了,原在贴吧写,写得很欢,可惜因为开车被封贴封号,可恶。
在海棠补全文章,画一个完整的句号吧。
前面有人问出是否真实故事改编,这很符合我的初心:看看我即兴编故事会不会有人信,能不能感动到一些人,赢得一些眼泪。
哈哈,读者的眼泪,是我胜利的勋章。如果也虐到你了,那一起哭吧。
不过还好不是真的,不然他们也太惨了。
林哥:淡然厌世随性,没耐心没记性,游走在社会边缘。奈何遇见小狗,被缠上,被狠狠拉住活于世间,被迫记住这个人,待发现时已无奈爱上这个人。他不缺爱,因为他不在乎,可他也没有爱人的能力。
最终也只能是在心底嘶哑着喊出,
我真的好爱你啊。
在心里承认自己爱上一个人已经让他精疲力竭。
爱到精疲力尽,丢盔弃甲,画地为牢,甘愿变成爱情的俘虏。
小余:被爱包围着,所以充满爱意,充满爱人的精力,爱上这个原本灿烂如太阳般的人,即使中途变得暗淡,仍旧誓死追随。
历经漫长时间的跟随暗恋,这份爱已经刻进骨髓。
可惜他的喜欢他的爱太过沉重,对于林哥来说,像是囚笼一样,一旦被知道肯定是要被狠狠厌弃甩掉的,他太了解林哥了,所以他断然是不敢坦白的。
爱的富裕者爱上一个没有爱人能力的人,结局注定是悲惨的,他们的爱最终散落在江边。
我时常觉得be才是常态,恰如现实,从头到尾,除了最后那位,都是be,甚至最后那位也可能只是现实的妥协。
这个一写,也是be了。
但是我不喜欢那种阴阳隔绝的be,太割裂太绝对了,再无任何机会。
应该要死乞白赖地苟活于世,在余下的生命中,反复回味这曾经的爱意,在痛苦折磨中度过余生。
纠结拧巴,把自己活成自己日思夜想的人的模样,举手投足间思念便开始疯长。
双方都仍旧带着爱,相距不过百公里,却是此生不负相见。
这是我觉得这个故事里最贴合现实的结局,最残酷的be。
其实,写绝一些的话,林哥是可以投江走的哈哈,居然有读者发现了,他几乎没有后路了。
只能期待,期待他强大的治愈能力能把他的继续吊在世界上吧。
祝他们都苟活于世。
qwq我好残忍啊,不忍心了呜呜呜。
后记就到这吧,当然如果读者有更多的解读话,那更好了,期待评论区的解读。
祝大家永远开心快乐~
贴小广,隔壁开个gb四爱s文,《不学习就挨艹》,第一人称,主攻,受被逼迫着学习,高中生代入感应该会强。哈哈哈,稍血腥黑暗风。肉多肉香也有剧情,应该不会虐了,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