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被人分尸了?
着他悄悄摸了摸眼泪,太感动了,有种喂好大儿吃饭好多年,他终于学会吃饭的样子。
他甚至养了一条小土狗,起了个小余的名字!他给他的狗用我的名字命名诶!他居然把他的狗叫小余诶!
他把小狗当我了!他肯定没有忘掉我,他肯定是喜欢我了!他肯定是害羞不敢告诉我,所以给狗起了我的名字!
我简直要乐疯了!
我终于要拥抱太阳了,嘿嘿。
只是,为什么小余是母狗啊,揣崽怎么办诶。算了母狗也好啊,母狗不用阉割绝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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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哥他真的,我哭死了。
他居然卖水果,好甜好香的橘子。他还整了一个小菜园,饱满盛开的花朵爬满围栏。
林哥终于又一次像太阳一样灿烂明媚了,我就更不想撒手了。
不过,林哥还是不愿意承认他喜欢我,他不愿让我上他的床,但没关系,我可太了解他了,费劲扒拉了一会攻占下他的半张床。
继续慢慢攻心,漫漫追夫路。
现在已经取得阶段性胜利了,他终于记得我啦,终于喜欢上我了。
物证就是那条叫小余的小狗,嘿嘿,啊不,狗证。
不过,他问我这次什么时候走的时候,我还是愣住了,我那时忽然醒悟到,他似乎很讨厌我这种时不时消失,又时不时出现的状态了。
他的语气很淡,带着些无奈和嘲弄,我一时分不清他到底在乎还是不在乎,愣着没回答,他没再继续追问。
我很想开口,可是话到嘴边我又不知道该说什么了,我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离开,说不会离开吗?可是也真不确定。
我,当然一点不想和他分开啊。可是,他真的很容易腻味,很容易厌烦。甚至记性也不好,我好不容易在不断的消失与出现中让他记住我,甚至有丁点可能喜欢我。
我怎么能接受他厌烦我呢。
我这么爱他。
我必须得在他厌烦我之前离开,在他淡忘我的时候再次出现。
我知道这很残酷,很不人道,可是,我也只有这种方法才能在林哥心上刻下重重的属于我的痕迹。
你看他从人间过不愿多留一丝痕迹的样子,你看他从人群过不愿多纠缠因果的样子。我让他记住我,让他喜欢我,真的不容易的,我花了我那时的半辈子了,我把他刻到了我生命里。
我不愿意做被他抛弃的匆匆过客。
我不愿意看他厌烦我,看他不耐地把我扔出去,他真的太厌旧了。
我既是来救他于坠落悬崖边的救援者,亦是来企图掏他心肺的刽子手。
我想让他活着,我想让他像太阳般灿烂。
可我也带着私心,我想拥抱太阳,我想让他爱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