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魔(3):“跑,柏丽,拼命跑,像野兔一样……”
卢米斯太太发现了儿子眉宇间的心不在焉,以为他是在为入学测试而烦躁,便安慰他不要太紧张,又让席德陪她一起看电视。
但喜剧节目没有消除席德身上越来越明显的焦虑不安,片尾曲再次响起的时候,他忽然站起来,说想出去散散步,顺路把租来的影碟还回去。
“不能明天白天去还吗?”
卢米斯太太皱眉,“天色已经晚了。”
“也没有很晚。我还约了朋友去打台球。”
“太晚了,改天再去。”
在儿子再次张嘴之前,卢米斯太太笃定地摇头,“今晚路上会有很多警察。”
席德讶然:“什么……发生了什么?”
“安德鲁·罗宾逊,你认识吗?一个和你差不多大的孩子,几个小时前在河边遇害了。警方还没有公布消息,但这肯定是桩恶性案件,他们对凶手的身份还没有头绪。[注5]”
卢米斯太太在镇医院工作,加上镇长夫人的身份,消息比一般人更加灵通。
“安德鲁……那个年轻人,他是怎么死的?”
“我不知道。”卢米斯太太摇头,又道,“这不是你应该问的。”
显然,妈妈是知道详情的,只是不愿意细说。席德心下了然,脱下外套,不再提出门的事,转身上楼回到自己的房间,并反锁了房门。
他走到阳台,俯视卢米斯宅邸的庭院,没在哪片树荫里发现夜魔杀手,但卡拉汉显然就潜伏在夜色中,对吧?他是为席德而来。
念及至此,年轻人在晚风中打了个冷战,然后转身步入卧室,拉上落地玻璃窗。灯光明亮的室内与静谧幽凉的夏夜被一道透明屏障分隔,席德从玻璃的反光中看见自己苍白的脸,以及戴着皮革面具的高大身影。
“所以……”席德对着镜像喃喃自语,“你就在这里。”
他缓慢地转过身,直视面具下冰冷的双眼,再次确认,这不是精神紧张导致的臆想,卡拉汉就在这里。
他看上去和初见时没什么区别,只是多了一条战术腰带,锋刃森冷的弯刀就斜插在扣环里,还有……
看见卡拉汉脖颈间显然的伤痕,席德呼吸一窒。
“这不可能是真的……为什么?为什么你不会死?”
见卡拉汉逐步靠近,席德回过神来,他打翻了一盏落地灯,将手边能够到的物件都扔向夜魔杀手。
卡拉汉不为所动,任由那些无关痛痒的东西砸在身上。他甚至没有拔出弯刀,就轻而易举地将席德逼退到墙角,然后跨过最后的距离,抬手掐住席德的脖子,将他缓慢举高。
“唔……”
席德拼命踢踹,试图掰开那些手指,但缺氧窒息让他失去力气,意识也逐渐模糊。所以,这就是结局了,他杀了卡拉汉,卡拉汉向他复仇。公平交易?不,不应该是这样……
见席德放弃挣扎,手臂无力地垂在身体两侧,面具下的棕眼睛闪过残酷的快意。
:藏品3
对卡拉汉来说,生活只是一连串重复的日子,随机抽取一天,都和另外一天没有任何区别。他熟悉森林、泥土、自然生长的植物、可以食用的动物。
他喜欢鸟,鸟可以飞得很高,尾翼掠过晴空,它们不完全属于黑森林。
他讨厌入侵者,他们就像地板下的白蚁,无论他杀死他们多少次,最终都会恬不知耻地回来,筑巢,交配,产卵。
于是,日复一日,他被困在机械枯燥的杀戮里。
卡拉汉想知道他做错了什么。
在孩提时代,他只在偏离老爹定下的规矩时才遭受惩罚,比如忘记喂饱每一只猎犬,比如说话声音太大。
老爹绝不是什么暴君,只是遵循着一套严厉的教育方针,卡拉汉一直很听话,从不质疑,他把双手背在身后,直到老爹的皮带抽完应有的数目。这很痛苦,但并不经常发生。
最糟糕的一次惩罚,是因为卡拉汉试图接近半山间一栋农舍,那里有一群大喊大叫的孩子,他想知道他们在做什么,结果在他搞明白之前,那群男孩和女孩就发现了他。
他们把卡拉汉围在中间,轮流朝他身上扔泥巴,一边扔一边高呼,直到老爹过来把他带走。
那一次老爹非常生气,不仅抽了皮带,而且不小心将卡拉汉推进篝火中。
“我告诉过你,小子,我早就告诉过你!”
老爹早就告诉过他,山外的人都很粗鲁,而且刻薄,因此他们住在深山中的木屋里,自给自足。
森林是友善的,它提供木材和食物。猎犬们是友善的,它们提供护卫和陪伴。卡拉汉和狗同吃同住,晚上也靠在它们身上取暖。
偶尔,他们会下山补充物资。商店里的那些人都畏惧老爹,因此不会直接嘲笑,而是在老爹看不见的时候投来厌恶或害怕的目光。在他们离开商店之前,背后就会响起议论声。
没错,山外的人都很坏,卡拉汉从深刻教训里学会这件事。
但黑森林是老爹的领地,在这里,只要遵守规矩,日子平静又安全。
也正因如此,他一直想不通,为什么自己会遭受这种漫长的惩罚。
在那个噩梦般的夜晚,来自山外的年轻人枪杀了老爹,并射伤了卡拉汉的一条腿,使他没能从那个捕兽坑爬出。
他们中的一个发现了卡拉汉,从陷坑上方看了一眼,惊呼:“老头子养了一个小怪物!”
男孩哭了,也哀求了——这都是不被老爹允许的行为。
但他们还是走了,所有人都走了。许久后,受惊的猎犬们慢慢聚拢,围在陷坑边凄厉地嚎叫……
后来,卡拉汉将那标记成自己的第一次死亡。
之后的很多年里,他又遭遇了一些磨难,肌肉撕裂,骨头折断,内脏破碎,他可以感知痛苦,但为了扞卫这片领地,卡拉汉几乎可以忍受任何事情。
但是他就是无法死亡。
或许是老爹的祝福,也或许是黑森林的诅咒,他的灵魂就像不受欢迎的蝇蛆,徘徊在这具丑陋的躯壳里,可能要停留到太阳燃烧殆尽。
在此之前,日复一日,卡拉汉被困在机械枯燥的杀戮里。[注1]
席德给他的伤害就像另一种惩罚。卡拉汉应该在第一次见到那个男孩时就杀死他,而不是试图把他留下,甚至轻信他会自愿留下。
被小刀撕裂的伤口在他左颈至咽喉部位结了又黑又厚的血痂,它曾经是一个可怕的豁口,但终究被修复了,再过一段时间,会变成一圈苍白的痕迹。
那男孩是个骗子。他用一个亲吻诱杀卡拉汉,并然后偷看了他的脸。很难分明究竟是那一桩带来的痛苦更深。
随着卡拉汉的苏醒,群犬慢慢聚集,它们忠诚可靠,伏在他面前龇牙咆哮,警告他山中又有不受欢迎的客人。
重新戴上面具,卡拉汉眼中燃烧着熊熊怒火,既然再一次不被地狱接受,那么他要去杀一些人,然后,找到该死的席德男孩。
离开黑森林的感觉很不好,必须由强烈的愤怒来驱使行动。卡拉汉必须避开视线行动,但他的体型和外观都很引人注目,而且潜行并不是他的强项,所以,在抵达卢米斯宅之前,他花了一些时间。
白昼不是复仇的好时间。卡拉汉很有耐心地在这栋房子周边潜伏,没有靠近。席德被猎犬袭击时,他就站在树影中,男孩受惊的模样很有趣。
当夜晚降临,卡拉汉发现自己不是附近唯一的偷窥者,有一个穿灰蓝色制服的男人也在观察这栋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