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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节

 

这手下自然也不敢怠慢。

“启禀知府,方才有人在外击鼓自首。”

“击鼓自首?”

吕公著当即一愣,这鼓还从未因自首而响过,问道:“他所犯何罪?”

“欺……欺君之罪!”

念出这个罪名时,那通报的幕客嘴皮子都在哆嗦。

就没有遇过这种事,所以他都不知道该不该接。

“什么?”

吕公著也吓得站起身来,道:“欺君之罪?”

黄贵觉得不对劲,道:“这会不会是疯子所为?”

“那人看上去不……不像似疯子。”通报的幕客言道。

“可一般人想要犯下如此大罪,也……也是不可能的。”黄贵质疑道。

难道是朝中官员?吕公著赶忙问道:“你可有问其名字?”

那慕客答道:“问了,他说他叫张斐。”

“是他?”

吕公著又是一惊,但他仍然有些不太相信,故命人速速将来者押上堂来。

“小民张斐见过吕知府。”

吕公著一见,果真是张斐,反而变得谨慎起来,这小子诡计多端,问道:“本官听说你是前来自首的?”

“是的。”

“你所犯何罪?”

“小民所犯欺君之罪。”张斐是面无表情地说道。

这小子是疯了吧?吕公著人都傻了,这不合常理,他耐着性子问道:“你是如何犯得欺君之罪?”

不得不说,这罪一般人还真是犯不了。

张斐道:“其实小民一直都是一个无证的珥笔之人。”

吕公著一时没有反应过来,道:“何谓无证的珥笔之人?”

张斐道:“就是……就是小民并没有官府的公文。”

吕公著听得却是更加糊涂了,又问道:“这跟欺君之罪有何关系?”

张斐道:“根据官府的规定,若无官府的公文,珥笔之民是不能上堂为他人辩诉。可前几日小民曾以珥笔之民的身份在审刑院打过一场官司,并且上堂为人辩护,听闻这场官司是当今圣上授意的,可根据朝廷法制,小民并没有资格打这场官司,故小民犯了欺君之罪。”

可真是有理有据。

这项规定的目的只是要约束珥笔之民,避免争讼成风,那一纸公文,就如同律师执照,没有执照,就没有在堂上的辩护特权。

但这条规定是因地而异,汴京相对严格一些,是必须要有公文,才能够上堂,这可是京都,若不严格控制,开封府的鼓不得每月一换啊。

可是在地方上,只要老爷们认为有必要,那些没有公文的佣笔之人,也可以上堂辩护,这是因为佣笔之人是最早出现的讼师,当时还没有这条规定,这就存在一个模糊区域,官老爷就最喜欢模糊,只有模糊,官的两张口才有用。

另外,张斐本就是此案的证人之一,这又是个特例,许遵如此守法之人,也都不觉得这违反规定。

可话说回来,确确实实是有这么一条明文规定在。

而且这第二场官司,不是在登州,而是在汴京。

且不说欺君之罪就是一种口袋罪,什么都能往里面装,关键这场官司,还真是宋神宗直接授意的,一定要说是欺君之罪,那倒也不是不可以。

吕公著一时都不知该如何反驳,于是问道:“你可知此罪的后果是什么吗?”

张斐道:“具体不清楚,但最轻也应该是斩首。”

吕公著都快被这小子给逗乐了,道:“既然你知道,那你为何还来自首,据本官所知,并无人调查此事啊。”

张斐闭目叹了口气,道:“自古忠孝难两全,小民为方云申诉,乃为报其救命之恩,但是小民对陛下的忠诚,亦是日月可鉴,故小民来此自首,以求两全。”

吕公著听完之后,也不知该夸他忠心,还是该骂他愚蠢,虽然他不赞成张斐那日在审刑院所言,但是一事归一事,这事他觉得没有必要,他也不认为张斐真的犯了欺君之罪,可事已至此,他也不能当做没有发生过,这个罪名非常敏感,是口袋罪,他若不理会,可能连会冠上这罪名,于是道:“你若不来自首,倒也没有人调查此事,如今你自己跑来自首,其罪名之大,本官也不敢隐瞒……”

不等他说完,张斐便躬身作揖道:“还望知府成全。”

吕公著叹了口气,一挥手道:“押下去。”

这都不用调查,因为他也参与了此案,他太清楚不过了,其实真的没有人在乎这些。

这都已经打到审刑院去了,从未有过珥笔之民这么干过,谁还在乎张斐到底有没有公文。

但张斐一定要这么说,那也确实是欺君之罪啊!

关键这罪谁敢隐瞒啊!

可话说回来,既然是欺君之罪,就必须得通报皇帝,因为皇帝是受害人,是当事人!

吕公著立刻就报了上去。

要知道阿云一案虽是一桩普通的刑事案件,但是极具政治意义,而张斐又是其中的关键人物,吕公著可也不敢大意。

给他!都给他!

也许阿云一案告一段落,对于司马光、王安石等人而言,仅仅是一个开始,但是对于许遵而言,这就是一个结束。

虽然这场大漩涡是因他而起,但他并无心思卷入其中。

他的心思依旧是放在工作上面。

今日他是怀以激动的心情来到大理寺,如今身为判大理寺事,他有权对律法进行修改和完善。

他首先要完善的,就是他在阿云一案中,自己提出来的疑点。

一,进一步规范自首认罪。

二,自首认罪适用于那些罪行。

三,朝廷该如何权衡民间礼法和朝廷法制。

这三点看似简单,但其实都非常艰难,尤其是基于目前宋朝出现的冗官现象,同一件事情,有许多衙门可以介入,修法本身就是非常困难的。

另外,民间礼法与朝廷法制,虽大同小异,但法制不容许出现小异,可又不能完全倒向一边,必须要考虑到民间礼法。

在阿云一案中,他们显然是完全忽略民间礼法,而是以朝廷律法为主,但是要较真的话,很多人婚事都将不被朝廷承认,那么这就会引发一系列户籍问题。

整个社会都会天翻地覆。

好在当今也不是一个完完全全的法制社会,也不是一个诉讼时代,如果谁以阿云一案作为判例来诉讼,朝廷又可以酌情判定,因为就没有判例一说!

但这到底是一个漏洞。

可正当许遵充满干劲,准备大干一场时,结果那些堂录刚刚调过来,他就被皇帝给召入宫中。

来到殿内,只见除神宗之外,还有王安石、司马光、吕公著三位大佬。

“臣参见陛下。”

“免礼。”

宋神宗微微伸手示意,随后又道:“朕今日召卿前来,是有一事想向卿询问。”

许遵问道:“不知陛下所问何事?”

宋神宗道:“是关于那个珥笔之民张三的,他在登州之时,你可有给予他官府公文,允许他上堂辩诉?”

许遵心里当即咯噔一下,这事怎么连皇帝都知道,那小子手段真是厉害呀,摇摇头道:“臣并没有给予。”

司马光面色凝重道:“许寺事应该知晓,珥笔之民必须拥有官府的公文,才能够进行诉讼。”

许遵忙道:“司马大学士说得是,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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