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节
夫骑者,能离能合,能散能集,百里为期,千里而赴,出入无间,故曰离合之兵也。
石闵将骑兵这样用,有些出乎李跃预料。
作为冲锋陷阵的猛将,他是合格的,但作为一军统帅,却比北边指挥羌骑之人差了不少。
这些骑兵视死如归,对他忠心耿耿,在李跃看来,每死一人都是巨大的损失。
世间最难得之物,便是人心。
再者,不是骑上马就能被称为精骑的,十几人的伤亡,已经很大了……
石闵一马当先,虎入羊群,长戟、双刃矛肆意挥动,带起周边层层血浪。
眨眼之间,七八名贼军倒在地上。
李跃没时间为死去的那几名勇士默哀,带着部众冲了上去。
黑云骑兵远则用弩,近则用矛,很快就在贼军大阵中犁出一条血路。
按道理,骑兵冲入步阵,步卒就应该逃窜,但高力禁卫显然不能以常理视之。
即便被突破,也提着刀盾前来围杀,被骑兵撞飞,依旧乐此不疲。
不过黑云骁骑也非等闲之辈,他们也是从尸山血海里爬起来的,两年来跟随李跃几乎无月不战,无日不杀。
与敌人厮杀,与野兽搏斗……
残酷的生存环境磨砺了他们的身体、精神和意志。
此时面对刀山矛海,依旧习以为常,跟着李跃向前冲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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