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卷 误吞后悔药 上 篇
“老天爷对任何人都是公平的,给的机会都是一样多的,只是有的人抓住了,有的人错过了,知道《围城》里的方鸿渐为什么落魄吗?那就是没抓住机会的过!他要是娶了唐晓芙或者她表姐呀,后来的日子那是跟本就不用他自己个儿操心,一切都会水到渠成的!不过那样一来也就没有《围城》这部小说了。”吴放歌手里托着茶杯,披着风衣,讲的洋洋洒洒,而他的听众是刚非配来的几个新丁。那几个新丁才来,单位的人认不全,不知道他的根底,只知道他是前辈,又见他口若悬河,口气很大,一时间还以为他是政治处或者是人事部来的领导,马上对他崇敬有加。
其实他什么也不是,就是这局里的一个普通干部。
吴放歌年逾不惑,早年当过兵,还到前线去转过一圈儿,不过也是无功而返,正如他的仕途,堪堪了了,只能算混日子而已。不过经过多年的积累,厚积薄发,也算是渐入佳境,正如他自己常说的:工作轻松,收入稳定,夫复何求?
忽悠完了几个新丁,吴放歌回到了自己的办公室,坐在他对面的那个于萍儿于萍表情怪异,对着他一个劲儿地嗤嗤笑。吴放歌故意板着脸对她说:“笑什么笑!不知道上班呢?严肃点!”
“是~~”于萍拉长了尾音儿答道,正要再和吴放歌说点什么,手机响了,随手接了之后笑道:“是霞霞呀,你等着,我用办公室座机给你回过来哦。”说着挂了自己的手机,抓起办公室的电话就开始煲电话粥。吴放歌一看这下好了,没个三两个小时不到下班是煲不完了,按照一般的规律,凡是自己喜欢胡嘞嘞的人都不喜欢听别人胡嘞嘞,这叫一山不容二虎。于是他又站起来晃到其它办公室闲聊去了。
对于这个于萍,吴放歌是避之不及的,倒也不是人家有什么对不起他的地方,而且她身上那股子风骚劲儿让人受不了。按说这节气也不算暖和,可是人家就有本事穿一抹薄薄的低胸t恤,外加一件不厚的外套就算过冬了,那露了大半的胸前的遮挡物不过是一条薄围巾。而且只要一进办公室甭管开没开空调,一概先解下围巾,再脱了外套,可是人家愣是没感冒过。
没辙,这也是本事。
于萍虽说上班不怎么积极,却不知道从哪里能弄来很多,没事的时候就一张一张的往报账单子上粘,然后就找到单位负责报账的领导,站在人家办公桌对面,上身微俯,双手按着桌面,露出胸前的‘深不可测’来,时不时的探头侧脸嗲声嗲气地就某条账目解释一两句。她的这种胸器战术效果不凡,反震自从吴放歌调来和她一个办公室以来,还没见到她被拒签过。其实她老公是个大款,按说也不缺这两个,可除了报账,看来也实在找不到其他的什么事情做了。可于萍却不是生来就是这样的,这又应了另外一句话:要说在这个世界上,变化最快的,就是人了。
于萍才进单位的时候既没有现在这么风骚,也没现在这么肉感,唯一没变的就是一张不容易显老的娃娃脸。那时的于萍白白净净的,说话细声细气,体型微胖,属于略带肉感的那种,颇具几分诱惑力。那时恰巧吴放歌才死了老婆不多久,俩人又在一个办公室,不少人都以为这二位能的成其好事,不想没到两年,于萍就找了一个大款嫁了。
其实旁人都不知道,于萍临结婚前几天,也来找过吴放歌,说她的事儿还没全定下来,问他要不要她。吴放歌说:“我就是一个穷公务员,拿一份儿死工资,与其让你以后受穷了后悔,倒不如你直接嫁个有钱的。而且这两年我们不过是在一个办公室而已,又没有恋爱关系。”
于萍说:“不是所有的女人都爱钱的。”
当时吴放歌听了这话都觉得好笑,你不爱钱,弄一个大款预备在那儿干什么?不过这话太伤人,他没说出来,只有沉默。于萍见他不说话,红着脸小声说:“不怕你笑话,我家教严,现在都还是个女孩子,我不想把这个给一个我不喜欢的人。”一边说,一边拉了他的手往自己的胸脯上按。
吴放歌逃了,如此的诱惑,再不逃他真要出事儿,而且这还是在办公室呐,又没到下班时间,人来人往被撞见了就惹了大麻烦了。
于萍在吴放歌逃了之后,趴在办公室的桌子上呜呜咽咽的哭了一下午,任何人都劝不住,有假行家说这叫“婚前综合症”
于萍嫁了之后,自然是穿金戴银过的好不风光,但生了儿子之后就有风传和那个大款分居了,夫妻俩初一十五各耍个的,谁也不管谁。于萍的脸皮也随着身上的金银饰品的增加成正比的加厚,原先那个说话细声细气的胖女孩儿不见了。有次单位聚餐,于萍端了一杯酒故意大声儿问吴放歌:“老吴,你说当年我要是嫁了你,会怎么样?”
大家听了都起哄,吴放歌也半开玩笑地说:“穷人留不住漂亮老婆,你红杏出墙是迟早的。”
一片哄声中于萍又说:“嫁了有钱的还不是可以红杏出墙?”
吴放歌道:“那可不一样,有钱人的老婆红杏出墙不过是因为精神空虚无聊,穷人的老婆红杏出墙那叫悲哀。”
于萍一把手搭在吴放歌的肩膀上,笑着说:“我现在就很无聊啊……”
旁边有人唯恐天下不乱的家伙接着酒劲儿起哄,撺道两人去开房——当然是不能真去,吴放歌也笑着婉拒,可于萍居然恼了,居然狠狠地说:“知道,你总是忘不了你那个‘悲哀’!”
一句话就冷了场。因为吴放歌早先漂亮老婆那点事儿大家都知道,而且还为此倒了一个副局长,大家毕竟还都在一个单位,顾着彼此的脸面,对此事心知肚明,嘴上却是不说,现在于萍一张嘴就出溜了这么一句,大家伙一下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生怕这会让吴放歌放不下面子,来个大闹酒场合。
谁知吴放歌居然平静的很,站起来把嘴贴到于萍耳边说了一句话,说的是什么大家都听不见,总之说完后就来了一个飘然而去,接下来于萍倒像是被人抽了魂儿,先是对着吴放歌的背影大叫了一声:“滚蛋!”然后就是摔桌子打碗儿喝闷酒撒酒疯,同事们只得七手八脚地把她送回去。
自那以后,于萍和吴放歌虽然还在一个办公室,却没有以前亲密了,彼此说话都客客气气的,俨然是一对好同事。不过于萍又染上一个新毛病,就是经常只上半天班,除非下午单位开大会,否则是决计不会出现的。好在这原本就是个清闲单位,多一人少一人并无大碍,反正也没什么具体工作要做。其实按照于萍现在的条件,根本用不着上班,可不上班干什么去呀,待在家里不是更无聊吗?
就在吴放歌去忽悠新丁的那天下午,于萍又没来上班。既然办公室就只剩下了吴放歌一个人,也就没必要再串办公室,于是吴放歌就一鼓作气把上午没看完的报纸从头到尾从尾到头地又看了好几遍,总算又熬过了一天。
下班临出大门的时候,单位上那几个新丁把他给堵住了,非要请他吃饭不可,吴放歌百般推辞——毕竟自己不是领导,胡嘞嘞打发时间还可以,其他的便宜还是不要沾的好,无功不受禄嘛。人家毕竟才参加工作,自己除了一张嘴,也帮不上什么具体的忙。
可是盛情难却,最后还是去了,不光吃了饭,还出去k歌,跳舞。或许是许久不曾出来玩儿的缘故吧,加之吴放歌的身体一向很棒,所以几瓶啤酒下肚,也发了一回少年狂,一晚上又疯又跳的,居然一点儿也没在这些年轻人面前露怯,不过后果也是很严重的,因为他毕竟已经不年轻了。而且吴放歌一直没学会过喝酒,以前是仗着年轻身体好硬扛着,就给了一种酒量过人的错觉,现在人过四十,你若是豪气不改,就只有等着酒醉了。
酒醉是十分难受的,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