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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常人言狗改不了吃屎,我林筱也永远成为不了好孩子。我不遵守纪律、吸烟打架、成绩垫底,不配待在学校浪费资源。世界上自以为是的傻逼太多了,何时佳是这么告诉我的,那就不去面对,躲开他们就好。

还剩下三天假期,我的作业一笔没动,原因是我压根忘了把试卷塞进书包,带了又有什么用,我会写吗?我边嚼牛肉干边看电视神游,腮帮子撑得有些难受。我们班魔王喜欢针对我,要是作业交不上去就得亲自到她办公室补,好处是有免费空调蹭,坏处就多了,最烦人的是没有答案抄。我觉得写题很像便秘,想着快点出来,越急越往回缩,堵在屁眼口还难受。

电视台准点播放偶像剧,我歪着头斜躺在沙发上,吃着最后一条牛肉干。屏幕里男主角哭得撕心裂肺,用情至深,最后他哇出好大一口血,绝望地仰天长啸,不———

滴。

我机警地竖起耳朵,听见门口传来密码输入正确的提示音,连忙坐正了,托着脸认真看电视。一星期不见,林盛迫不及待嚎我的名字,筱筱!吓得我一整根牛肉干卡喉咙里差点吞不下去,我怀疑他想害死我,亲手斩断林家的血脉——我表面淡定如鸡,背地其实在给自己捶胸顺气。

这个点大家都已经洗香香钻被窝了,林盛也是,他穿着套崭新的条纹睡衣,深蓝色的,专程来接我,脚上还是奇丑无比的豆豆鞋。我对他爱答不理,他主动上前套近乎,捡起我扔在茶几上的包装袋,眼睛瞬间瞪大了,你就吃这些垃圾?!

林盛年方四十八,热爱工作积极向上,严格遵循健康饮食九年,从来不碰垃圾食品,不像我有事没事嘴闲,把零食当饭吃。我爸叨了会营养学,拿过我手里的遥控器按了电源键,电视屏幕归于一片漆黑,我不耐烦地啧了声,我还没看完呢!

“收拾收拾,准备回家。”林盛催促我。

“回屁回,”我嘴犟,身体则诚实地动了起来,“你把他们赶出去再说。”

林盛一掌拍在我头顶,我没感觉有多疼,轻飘飘的,没看见弟弟在这吗?他不提我真发现不了,易矜安静得像团空气,在旁边自觉帮忙找事做。他拿着我的书包将东西一件一件往里收,我的内衣底裤、烟和打火机。他拉上拉链,乖巧地拎着书包,给了我一个萌萌哒的微笑。

傻逼。

我撞开他,将他怼到墙壁上,骂他是喜欢碰别人内裤的变态。他埋着头避免与我对视,睫毛开始发颤,轻声说自己不是变态,因为小矜爱筱姐,不会有这种想法的。他这副模样让我联想到摇尾乞怜的小狗,既害怕又渴望主人的爱抚,但我给了易矜一巴掌,让他别装了。

林盛比我们先下楼开车,易矜选择和我并排坐在后面。车内空调风大,没一会就吹得我手脚冰凉,喉咙发痒,再加上旁边碍眼的狗崽子,我一下忍不住火气疯狂咳嗽起来。易矜担忧地看了我一眼,伸手为我旋上面前的出风口。他抿着唇,毫无生气地垂着眼睑。原本他的眼睛怯生生的,亮得发光,哪怕被打了也还是见到我就笑。这样挺好的,只有他不快乐了,我才会快乐。谁让他骗我呢。

林盛接我回家并不等于他认错了。如果我没吃晚饭,他会叫用人给我煮一碗面,自己为了遵守健康作息,留我一个人在楼下吃,他在楼上呼呼大睡,觉得把我哄回家这些事就算翻篇了,隔天嬉皮笑脸地找我聊八卦。林盛哪哪不好,就是看得挺开,我不行。

车子慢悠悠地停下,屋里灯火通明,关越歆站在门口等候我们。她也穿着深蓝色条纹睡衣(我想这应该是狗男女之间某些恶心的小情趣),手里捧了杯牛奶,嘴角浮起让我反胃的笑。易矜屁颠屁颠跑过来帮我开门,我无视他献的殷勤,从另一侧下了车。他与我保持不远不近的得体距离,沉默地跟在我身后。

路过关越歆时我主动接过她递来的牛奶,林盛夸赞了我一句乖,嘱咐我早点睡,我敷衍说好。

楼下林盛和关越歆的声音小了许多,楼梯间灯光骤暗,第三层快到了,这是最后一节台阶。我停住,回过身,将牛奶倾倒在他左肩上。我倒得很慢,面无表情地看着白色液体浸湿他的上衣,顺着他的指尖流在地板上,他还是一言不发。

“喝干净。”

他稍显不安地眨眨眼,犹豫地看着那杯见底的牛奶,最终还是接过,仰起头伸出舌尖勉强够了一下。一滴雪白的牛乳滑进他嘴里,他舔舔唇,紧张得像只刚出生的幼崽。我很满意,居高临下让他站近一点,我有话跟他说。

他听话地走了两步台阶,视线与我齐平,我按住他的后脑勺,将他往自己唇上一送,舌头探了进去。他慌张地闭上眼睛颤抖,我知道他害怕被发现,这里是我家,有人看到就玩完了。但我不允许他拒绝,我用舌面磨他可爱的牙尖,含住他柔软的唇瓣,看他蓄着眼泪被迫亲吻的可怜样。好爽,我早就想这么惩罚他了。

我轻笑一声,收回被缠住的舌头,因为离得极近,几乎是不由自主地伸出舌尖,沿着他的唇线描摹,直到整张唇都沾上我的口水,我附到他耳边问,还要继续吗?他抿着嘴,点点头。原来小矜是个贱货,喜欢背着他们和姐姐亲嘴。他虹膜里闪过泪光,眼巴巴地望着断在我嘴角的涎水丝,似乎想蹭掉舔一下:

“不是的!喜欢……筱姐。”

我本来是想让易矜长点教训,让他意识到我随时可以折磨他,哪知他还挺享受,得寸进尺求我再亲他一遍。我们不是头次亲嘴,早在一年前的某个放学下午,我夺走了他的初吻。我当时简直想把他拖回家,压在床上狠狠欺负,最好把他的嘴咬烂咬出血,让他再敢招惹我。

他家那条小巷我走过无数遍,哪块水泥墙面贴了小广告,哪段路有电线杆子,我记得门儿清。落日傍晚会有人做饭,除了满地的狗屎味,还有从门缝里飘出来的炊烟,混在一起难以形容,每路过一家就能听见房子里乒乒乓乓的金属碰撞声。这种破烂棚屋的隔音效果都不怎么样。

他是凑巧被我发现的,让他继续上学也是我一时兴起。在同龄人中他算聪明的崽,长相讨喜,脑子灵活。刚认识那会儿他特别黏我,我去学校他也跟着去,他说我在哪他在哪,不分开。我顾忌他在外校会受欺负就顺口答应了,剩下的事交给我爸。林盛一向支持我助人为乐,他工作忙,懒得与我周旋,有助理帮他解决这类麻烦,只对我说好,你给谁谁谁打个电话,爸要开会。

护送易矜回家是我自以为是的一种道德关怀。如果一个人太堕落,是会有想变好的念头的——曾经的我把照顾易矜看成一件很高尚的事,乐此不疲。有时也不完全如此,因为易矜比较烦人。

那天他磨磨蹭蹭地走在我后头,用塑胶鞋底摩擦水泥地面发出呲呲的声音,我着急去蒋慕然那儿——蒋慕然说不早点过去就要罚我帮他撸(不想撸,手累)。我步子迈得急而大,结果回头一看,那狗崽又落下我好大一截,而且越走越慢。我插着兜第四遍吼他:你他妈倒是走快点啊!送你不要时间的吗!

他听惯了我的粗口,终于在我的催促下加快步伐,追到我身边小心翼翼地问我等会怎么回去,有没有人来接。我踹了他一脚让他别停继续走:

“怎么来的就怎么回去。”

“那我陪你。”他用一种没毛病的口吻说。

听得我他妈想把他的嘴扇烂,这欠揍的麻烦精,我重重揪着他的耳朵嚷,你脑子是不是有毛病?那我特么的送你回来个屁啊!你当我闲着玩吗?!

他被我扯得弯下了腰,露出雪白可爱的牙齿,也不恼,笑看着我,喊了一声筱姐。

“干吗?”

“我能不能亲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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