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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兄弟/怕冷/换地图(3)

 

我终于明白狗男人为何要将我安排在他房里了,这几天,也不知道狗男人惹了啥,光是刺杀我就遇见了好几起,虽然最后都以失败告终。但想想还是有点后怕,如果我一个人在房间,就凭我那白斩鸡的身躯,也许会原地升仙?

我眼含热泪,一脸感动地望向狗男人:“萧二、不,萧景暄,我再也不想换房间了,你真的…我哭死,以后你就是我司荨这辈子最好的兄弟。”

狗男人的嘴角似乎有些抽搐,面上有些铁青,最终甩袖离开,看起来像是在生什么闷气,看到这,我脑壳大写疑惑。

说起暗杀这事,以前我也遇见了几次,狗男人基本见招拆招,有时候还要护着我,身手好的不得了,有这身手,人肯定也不太简单,我开始猜测对方的身份,难道是某大侠的后代,因身负武功秘籍,惹来江湖人士追杀?

类似的想法,我心中已然有了好几个版本。

不过我并没有询问狗男人,我俩熟识后,我就感觉狗男人有些不一样,他肯定经历了一番风雨,有着令人唏嘘的悲惨身世,出于尊重,我自然也不会做出一些揭人伤疤的夺笋事。

我真是好善良呢,感觉自己周身都闪烁着耀眼的圣光。

我好善良!自我感叹中……

——

今年的冬天来势汹汹,我天生怕冷,湿冷的空气几乎要把我的命夺去,巴适的生活让我变得堕落了,明明以前可以扛过那寒风刺骨的雪天,可现在还没下雪,本人就已经变成了这衰样。

而且还怪的很,汤婆子什么的根本暖不起来,以前我都是跟狗男人挤在一起睡,狗男人身上暖和,我常常把脚钻进他肚子里,奇怪的是,对方也没有生气,反而还用手捞起我的脚,让脚更贴近他的肚子。

今年也是,我太怕冷了,尝到生活的好后更怕冷了,我被狗男人紧紧抱在怀里,舒坦地呼了一口气,真的好暖呢。

因为怀抱,我们的姿势似乎有些过于暧昧,但我顾不上那些了,热乎起来就行了!

冬去了春又来,腊梅先是凋了,被白雪覆盖的泥土重获春光,嫩芽像是有了无尽的动力开始陆陆续续从土壤里钻出来,一展自己的生机活力。

我撑着下巴,透过窗看向那庭院里新张出的嫩芽,光明正大地发起了呆,自然而然地忽视了身后传来的声音。

这时,我的头发被人揉了一下,意识到什么后,我才回过神,转头看去就看见了狗男人那张大脸,说哪里不好,就是有点阴沉:“我刚刚说了什么?”

我怯怯并迟疑地看他:“什么呀?”

狗男人揣着手,似笑非笑地看着我。

“明天跟我一起去京城!”

就这样,我跟着狗男人换了地图,我们带着身家又来到了京城。

到京城的第一天,狗男人就带着我去了一处地方,我抬眼一看,被那门前气势逼人的石麒麟一吓,顺着往上又看见了那金灿灿的牌匾。

赵府。

狗眼被闪瞎了,我捂着眼睛想。

本以为门口没人,没想到居有一堆人在门外侯着,其中就有一名女子,女子看起来有二十八、九岁,样貌风情艳丽,一身紫色衣裙,看到我们来后,面上放松,眼底带着喜意。

女子身后站着侍女,手摇着团扇来到我们身前:“二位公子,请随我来。”

说完,她旁待在狗男人身边,领着我们进府。

亭台舞榭,怪石卧俯,屋檐以冲天之势上延,又止于檐脚,檐脚下坠有几串清心铃,柔和的风拂来,铃铛晃荡,发出了阵阵清脆的声音,悦耳又清宁。

府内风雅又奢靡,比狗男人在县城的府邸更奢侈稀奇,一路上我东瞧瞧,西看看,又持一副刘姥姥逛大观园的模样。

进府路上,女子一直在为我们介绍着这宅邸,最后才道明自己的身份,说自己是赵府的当家人。

原来说女强人啊,我一脸赞佩的看着她。

赵家主脸上仍挂着得体的笑容,为我们大致介绍一番后,又叫来下人,让他领着我们去休息。

春天到了后,天气不似原先那么冷了,可我还是冻的要死,再加上有刺杀这事,于是我跟狗男人还是住在一个房间。

女主人得知这个消息后,脸色有些一僵,又恭敬地询问狗男人是否需要再安排一个房间。

狗男人面色冷淡,说不用。

女主人脸色似乎更黑了一些,说了一些客套话,缓和气氛,也算是绕过了这话题。

看着他们俩的相处方式,我总感觉女主人对狗男人似乎有些敬怕,一副小心翼翼的姿态。

我心下疑惑,并没有多想。

说起来也挺有意思的,有次拿宣纸的时候,遇见了一个青年,年岁跟狗男人差不多,身上穿着精致的袍子,一看也不怎么便宜。

令我好笑的是,那人正抱着头搁那逃命,背后还追了一堆蜜蜂,我站在原地,乐呵地欣赏他的丑态。

结果没想到,人冲我这边来了,这小子惹的还不是普通的蜜蜂,是胡蜂,那种能蛰死大象的胡蜂。

见这架势我也跑了起来,边跑边大喊,面孔格外扭曲:“你不要过来啊!!!”

就这样,我们结成了一段孽缘。

了解之后,我才知道对方叫赵谌,是赵家主的弟弟,也不知道是怎么惹到胡蜂的,害得我窜了好几次百米赛跑,才勉强的甩掉了那胡蜂。

秉着人道主义,我顺手拉了一把赵谌,这下,我们又结成了一段善缘。

赵谌性格吊儿郎当,谈吐诙谐有趣,可就是欠,我真没见过比他还不要脸的人,姐姐明明那么利练强势,弟弟咋就长成这性格了。

我也不止一次听见赵家主训斥他了。

赵府经商,赵谌却对这些不感兴趣,一次偶然,我发现他居然是京城着名的话本作者,写的作品让人又爱又恨,满满的狗血,作为一个穿越而来的现代人,我感觉对方在狗血程度上丝毫不输现代。

前不久对方给了我一本未出版的狗血书,最后把我虐的哭的差点气喘不上来。

我手拿擀面杖,怒视对方:“赵谌,你这狗比,你咋又把男女主写死了,又给我喂玻璃渣子!”

赵谌嘴里还塞着我做的猪蹄,手不停歇,我看他这幅饿死鬼的样子,气打不上来,连忙夺过他面前撑着猪蹄的盘子,跑了起来。

“把猪蹄放下!”我听见赵谌在后面大喊,那声音如虎啸般凶狠。

“我错了,我错了,我这就给他们写活!”

“祖宗!给我猪蹄,没有它,我真要死!”

听到这,我停下脚步,犹疑地转头看他,头微微靠近他,低声威胁:“真的?”

赵谌把头后移了些,耳朵意外的有些红:“真的!真的!你别靠这么近,我怕有人撕了我?”

撕了他?

我疑惑地看向他,赵谌咳了几声,猪蹄夺走,我抱着手臂,淡淡地看向他,等待解释。

“就是…”赵谌揶揄地看向我,可不知看到了啥,声音戛然而止,整个人也跟呆头鹅呢,一副憨样。

我皱眉,疑惑地顺着他的方向望去,结果我沉默了。

狗男人怎么在这?似乎还站了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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