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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林悯就拿了六个铜板,裘佬儿木屋里,他翻个底朝天也就十二个,当着小孩儿面放在木屋桌子上六个,他拿六个,行囊里都是搜罗来的药材,还给他木屋里剩了许多药材,就这么缠着一身绷带离开了。

此处乃是蜀州,地势偏僻,前五毒教根据地,林中蛇虫多的吓人,他也不知自己该去何处,反正不能留在木屋了,先去市集上把那些药材低价处理了。

去了市集上,又有人在打砸抢掠,这回嘴里喊的是他们是天极魔宫的,林悯低着头挨着地面走过去,他不知此间行市,且这里这样民不聊生,作乱的人身上也穿的麻布衣裳,谁知道他们是过不下去的百姓还是……反正只要给自己头上套个什么,大家就不是人而是魔了,统共卖了八个铜板,林悯省着点,花了两个,买了四张黑面大饼,硬的跟石头一样,可他饿了,一路拨开嘴上绷带拿最坚硬的槽牙啃着吃,想着先回林中,去洗个澡,哪怕拆开绷带身上还是浑身烂,他也认了,路上不能这么臭啊,他要离开这里,找个安定的地方,总有安定的地方吧,他慢慢打听着。

包了一个多月了,该好了吧?

河水粼粼,阳光正好,近夏的时节,水没那么冷了,正正好是不要钱不费力的洗澡水。

林绿花红,倒影在这河床广阔的潺潺流水中,林悯解了那一堆拆下来得几斤的白色变作黑色的绷带,预备洗个澡,再把这些洗了,今夜就一边晾一边在林子里歇一夜,衣服还是别买了,没有经济来源前,凑合缠着吧,破布能遮羞就行,现在都是他唯一财产了。

脱的光溜溜,林悯试探着脚往下深,在浅水区里坐下,水清而暖,但还是低于人的体温,林悯打了个颤,拿一段绷布当搓澡巾,布料粗糙,还蛮有那效果,身上一层一层的黑痂往下掉。

“天青色等烟雨,而我在等你,炊烟袅袅升起,隔江千万里……”

以前在家里太阳能底下洗澡,他可是浴室歌手来着,现在没手机放歌跟唱了,自己唱吧,林悯唱完《青花瓷》唱《菊花台》,唱个不停,人能出声儿才觉没那么抑郁,身上都洗干净了,唱歌的时候就发现自己不哑了,干净了的身上也白了许多,河中他的影子扭曲流动,林悯无不慨叹地想,裘老前辈要是在现代,干美白泥膜的和买生发液都赚的盆满钵满,偏偏在江湖上当医生,凄惨死于医闹,死了还要被另一拨医闹的挖尸,唉,真是时势造英雄,时势不稳,也能杀英雄。

嘎嘎嘎,河面好几只野鸭子向他游来,林悯眼睁睁看着领头的野鸭子看见他的时候呆住了。

苍天有眼,林悯活了这么多年,

仇滦走了,小孩儿哥却出现了。

林悯听见脚步声,警惕转头,人就在他身后站着,见是他,林悯才放松了身体,他真怀疑这小孩儿是不是真的是狼崽子或者狗崽子,是不是能嗅到自己身上味儿,怎么随时都能悄没声息出现在自己身边。

掂了掂手里两颗银锭,再把所有铜板又仔细的数了一遍,林悯过去将小孩儿哥一把拥住:“叔错了,以后再也不丢下你了,咱们一块儿上路吧,叔带你去江南,咱们再也不在这破地方了。”

小孩儿哥又将他推开,这回用的是双手,动作稍有慌乱。

而林悯才觉得他有点儿小孩儿样了,“哈哈哈”地坐在地上笑。

无能,窝囊,丢下小孩儿,心中多时天人缠斗所产生的郁闷烦躁都给他笑没了。

他笑了很久,好像真的有小孩儿在跟他玩,被逗的很开心。

虽然此位小孩儿平时走起路来如同一代宗师,说话做事老气横秋,惹得林悯时常都想管他叫哥,这会儿摸摸哥乱糟糟的鸡窝头:“生气啦?”

林悯没皮没脸,又一把扑上去抱住,拍拍:“叔错了好了吧,有好心人给我钱了,虽然我也不知道你们这边物价,但应该能撑一阵子,等出了这个鸟不拉屎的蜀州,叔路上想办法再弄点钱,咱爷俩应该能把将来的日子过好,叔养你,你给叔做个伴儿吧。”

小孩儿哥这回没把林悯推开,这是他最有耐性的一次,听完林悯说的话,还给反应了:“你确定?要我做伴儿?”

这嗓子,多着急,林悯想五六岁就这样,长大张嘴给人说话还得了,做出慈爱的老叔笑容,笑道:“当然,跟我走吧,叔叔给你吃糖呦。”

他曾厚重绑缚浑身的绷带已没有了,笑起来,面前乱发覆面只露一双狼崽眼的小孩儿是能看见的。

小孩儿勾起盖脸的头发,渐渐为他露出一个天真无邪的笑容:“好,叔叔,我跟你走。”

刚才就在树后看了太久,他一直跟着这蠢货,围着林悯踱步,饶有兴致的样子。

林悯真挺高兴的,小时候,他老妈常骂他没眼色,大人打麻将他滚在地上要钱,家里来亲戚他光顾着玩,虽然后来长大懂事了,还是被他妈叫在嘴上教育,估计是骂他从小到大都看不清人对他使眼色,他不光看不清这些,还看不清人看他眼神是否有所图谋,笑骂:“干嘛老围着叔打转儿,咋的,你要玩丢手绢儿?”

小孩儿哥最终跟着林悯走了,成为林悯想要的伴儿。

一路走了多天,还没离开蜀州地界,这里死人多,蛇多匪多,就是商铺不多,白天人丁凋零,夜晚死城一座,人人闭户,扣门不开。

没有旅馆和客栈给他们住,也没有马车给他们租,马尸倒有,路有白骨,人兽不分,都为野狗乌鸦啃食。

林悯硬靠双腿撑了六天,还不如小孩儿哥,人家脸不红气不喘,爬山过河,男儿当自强,从小就强,脚上一个水泡也没有,两人之间说休息一下的永远是林悯。

买不到什么东西,小孩儿哥穿的还是草鞋,林悯也给仇滦给他的鞋里塞了许多干草,勉强穿着一双不合适的鞋赶路,身上仇滦的青色外衣早没了,如今穿的是一身白色棉布衣裳,浑身是尘,那青衣前日在路上看见一具浑身赤裸的新死女尸,耻处都暴露荒野,实在于心不忍,脱下把女尸盖住了,小孩儿哥对他态度好多了,跟他越走越亲近,相依为命,一口一个叔叔的叫,告诉他那赤裸女尸面貌秀美,死相春情含笑,应是合欢派新采补完的“春床”,林悯一路遇见不少,男女都有,更想立刻离开此处,他一路只有晚上会在林中河边点火睡上一会,其余时间没有不在赶路的,吃也是黑面饼掰成块儿,他跟小孩儿哥一边走一边吃,也品尝过蜀州地界所有河水的滋味,有时手舀着正喝水,上游会漂下来一具腐烂的尸体,林悯忙就扯开围巾,趴在河边呕吐,日子简直苦不堪言。

眼睛干涩,浑身疲惫,林悯没照过镜子,觉得自己应该跟当年在网吧熬夜打英雄联盟的死样一模一样,一路所见,精神高度紧绷,人都快不正常了,觉得能保住小命就仗着他斗笠下是张细狗虚男脸,没人看得上,且从来财不露白,两人衣着贫穷,尘土满身,任谁看了,都是一对赶路逃难的穷父子。

夜已深了,林悯还在拉着小孩儿哥走,前面就是蜀州界碑了,出了这里,就安全了。

脚下已经开始渗血,走路很跛,摇摇晃晃,林悯那双皂靴脏极了,沙子有,泥有,草木也有,越能看到希望越着急,就像男子千米的最后十米,计时器马上要结束了。

本来夜里应该歇歇的,也不歇了,要出界碑时,听见女子之声在碑后呜咽。

“救命啊……救命……”婉转哀伤,哽咽颤抖:“有人吗……救命……”

林悯脚步稍顿,心脏狂跳,低头更加马不停蹄,手里攥着小孩儿哥被他扯的双脚乱跌。

此时很夜了,鸡狗都歇了,蜀州这地方,女人们在白天出门都会围着围巾,热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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