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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初步判断是一起有预谋的杀人案,凶手精准地摸清了张锦华的所有活动规律,挑了一个特别安静的傍晚时分闯进办公室,应该是几分钟就解决了他的性命。

查看周边视频的时候,终于在一大片的模糊中看到了一个瘦高的身影,而且就在张锦华被杀的当天,废品收购站的老板出车祸也死了,老板的车是小货车,开车的老板当场死亡,在他驾驶室的后座上也有大量的血迹流出,警方分析后座上面坐有一人,应该也受了伤。

老板是酒后驾驶,对面来的是解放型大车,那人后来被警方抓捕,他是疲劳驾驶,还在车里打钝知道闯祸了,肇事逃逸了,抓到他之后,他完全不知道车里有几个人,他说自己吓坏了,除了想当场跑路之外,什么也没注意到。

因为离案发地太近了,警方高度重视,提取了车里的血液,这一检查不要紧,竟然在血液检查中发现了张锦华的血液,这下警方将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到此。

废品收购站的老板娘提供了一个特别重要的线索,就是事发当天,一个叫骆驼的男子曾经来过这里,她是给老公送饭的时候看见的,她说骆驼叫什么他不知道,应该是个外号,可能跟他外貌有关,反正这男人隔三差五就来一次,拿些废铜烂铁来卖钱。

警方锁定了嫌疑人,但此男人再也没露面,过了一个多月,才在警方大量盘查后,将正在歌厅里灯红酒绿唱歌的王国兴抓捕归案。

王国兴先是不承认自己去过收购站,接着又说他是上了收购站的车,但车上有两个人,他根本就没有杀人。

警察问那个人呢?王国兴说不知道,自己跑的时候那人还在车上昏迷着,警方仔细检查过,怎么也没发现有第二个人的痕迹,就在对血液的比对时,发现了血迹中有张锦华的,而没有他说的第三个人。

警方很快就到了王国兴的家,他家就在附近,这是一处被多数人丢弃的平房,几乎没有人住了,冬天连水都没有,房租便宜到五十元一个月,原有住户早就搬空了,剩下的都是一些像王国兴这样的流浪汉一样的男人。

警察抓他的时候,他穿得人模狗样的,至少不至于如此寒酸,到了他的家,家徒四壁不说,还凌乱得像狗窝,而且到处落满了灰土,好像有十多天没有住过人,就在警察在屋内搜寻的时候,发现了一双旧鞋子塞在一个角落里,鞋子早就破烂不堪,但警察却在上面提取到了张锦华的血液。

警察很快对王国兴进行了审讯,王国兴这人有个最大的缺点,不仅说话完全没有逻辑,而且说话含糊不清。

一会车撞到的时候他先跑了,一会儿又说是那个人先跑了,反正审讯录上没有一个准确的答案。

警察经过细致的调查,发现事出之后,王国兴的经济状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他先是给家里人汇了五万元,自己又跑到娱乐场所居住……

当警察问到他经济问题时,他又是前言不搭后语,曲朗觉得这份卷宗是他看得最迷糊的材料,他没有办法,只能把警察的调查仔细看了一遍又一遍。

曲朗总结了一下,当所有疑点都指向王国兴的时候,一共五个重大证据链。

一是王国兴的鞋上有死者的血液;二是他案发时就在现场;三是他的经济情况完全不附和逻辑;四是在警方严密的布控和追捕中,最后雇凶杀人的雇主在死者死去的三个月内被抓捕归案,他的供词上说他从来没有见过杀手,是有人帮他牵的线。

当警方把王国兴叫到他面前的时候,他自己都不敢相信,所谓的杀手竟然是如此模样,但当王国兴说话的时候,他一口咬定就是这个人,他说他说话就是含糊不清,嘴里好像含了一颗石头子,而王国兴也是如此。

最后一点,就是关于车上到底有没有第三个人,王国兴的回答是前后不一的,一会说那人先跑了,一会又说自己跑的时候,那个人还在昏迷中。

以上五点,足以认证他不仅说谎,而且还语义不连贯,看似没有一点杀手的气质,所具备了所有作案的条件。

在对王国兴的调查中,最让侦察员兴奋的是,他的经济情况是突然好转的,一直以来他都以小偷小摸为生,也有人认为他是为了掩饰自己的身份,王国兴在后来的喊冤中,一直说自己不是杀手,他是偷了东西,但没有杀人。

警察问他钱从什么地方来的,他则说是偷的,再问又是前后不一……

杀手还是凶手

曲朗本想第一时间找到当年办理这个案子的主管队长,但打听说此人已经离休了,曲朗想还是第一时间找到王国兴吧,看他到底能说出点什么。

曲朗总觉得哪里不对劲,第一,他见了王国兴的第一面,就发现他不是一个思维逻辑都非常严谨的人,就算他是伪装的,也不可能有如此大的差别。

曲朗在对案件调查过程中,曾亲自去过现场,无论事情发生有多久远,这是曲朗每次办案都必须做到的,哪怕早已物是人非,但看一眼,心里还是有数的,脑子里有些东西是可以恢复画面的。

曲朗到了现场,发现真的是一无所获,因为原来的物流公司,因为这起案子,早就不复存在了,原来的房间,变成了一个库房,里面堆放着乱七八糟的各式农具,张锦华的老婆说这地方曾是他们租的,现在早就不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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